花卷和湯圓的那些小事網紅(湯圓被頭發串連,商家稱賠10包水餃,律師:賠償金最低1000元)
2月3日,江西南昌縣祝老先生在華潤家店超市出售了一包悲傷牌的黑芝麻湯圓,煮熟后發現三四個湯圓串聯在兩根指甲上,甚至會用手拎起來。
對此,悲傷湯圓南昌縣新區業務員黃老先生說,他們的工廠是無塵車間,是全自動機械的,門店已經跟祝老先生打電話說過了,“給予10包年糕的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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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法德東恒辯護律師廣告公司合伙人藍天彬辯護律師向九派新聞介紹,湯圓里吃出指甲,祝老先生可向華潤家店超市賠償,也可向悲傷牌湯圓廠家賠償。
根據《肉類安全法》規定,顧客因不合乎肉類安全國際標準的肉類受到損害的,能向經營戶建議賠償經濟損失,也能向商品和服務建議賠償經濟損失。接到顧客賠償建議的生產經營戶,應當實行首負職責制,先行賠付,不得推諉;屬商品和服務職責的,經營戶賠償后無權向商品和服務追責;屬經營戶職責的,商品和服務賠償后無權向經營戶追責。
至于具體賠償,能和華潤家店超市磋商處理,也能和悲傷牌湯圓廠家磋商處理。如果磋商不成,能撥打12315熱線電話投訴反映,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反映,也能到法院起訴,建議賠償。
根據《肉類安全法》規定,生產不合乎肉類安全國際標準的肉類或是經營明知是不合乎肉類安全國際標準的肉類,顧客除建議賠償經濟損失外,還能向商品和服務或是經營戶建議繳付差額五倍或是經濟損失兩倍的賠償金;增加賠償的數額不足一萬元的,為一萬元。但是,肉類的標識、說明書存在不影響肉類安全且不會對顧客造成誤導的瑕疵的除外。
北京市中聞(西安)辯護律師廣告公司譚敏濤辯護律師說,顧客出售到不合乎安全國際標準的肉類,除了建議賠償經濟損失外,還能依法建議商品和服務或是經營戶繳付差額五倍或是經濟損失兩倍的賠償金,增加的數額最高為1000元,這種懲罰性賠償金,就是為了對商品和服務或是經營戶予以警戒,督促其注重肉類安全。而在本案中,湯圓中含有指甲,明顯屬肉類中混有異物,不合乎安全國際標準,那么,商品和服務或是經營戶除了賠償經濟損失外,還應該給顧客最高1000元的賠償金,而店家只愿意賠償10包年糕,明顯不合理,也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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