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商標一張圖片 都可能引來官司

■賴方方/繪
廣州知識產權法院發布2022年度十大典型案例
在世界知識產權日即將到來之際,廣州知識產權法院發布2022年度十大典型案例,案涉糾紛包括發明專利權糾紛、商標權糾紛、著作權糾紛、侵害植物新品種權利糾紛、標準必要專利糾紛、信息網絡傳播權糾紛。此次發布的案例是一年來廣州兩級法院聚焦知識產權, 護航科技創新,服務保障發展大局的先進經驗。讓我們來看看,保護知識產權和我們有什么關系。
撞臉商標
●“今日頭條”訴“今日油條”
●“今日頭條”商標權人一審敗訴
2020年,一家名為“今日油條”的早餐店鋪火爆網絡,該店鋪的logo、裝修與今日頭條極度相似,吸引了不少消費者。
抖音公司是今日頭條等4個注冊商標的商標權人。抖音公司訴稱,上述4個注冊商標在被訴侵權行為發生之前已為相關公眾廣為知曉,請求法院認定為馳名商標。今日油條公司等開設早餐店售賣油條、豆漿等食品,在餐館招牌、菜單、食品包裝、店鋪裝潢、員工服裝、微信公眾號、網站、招商加盟廣告及展覽會等多處大量使用油條、今日油條等標識,侵害了其商標權并構成不正當競爭,請求法院判令今日油條公司等停止侵權,賠償經濟損失及訴訟合理支出共計200萬元。
地點:廣州知識產權法院。
結果:法院一審認定被告行為未構成不正當競爭,駁回抖音公司的全部訴訟請求。抖音公司提起上訴,案件進入二審環節。
依據:廣州知識產權法院經審理認為,被訴標識與涉案注冊商標在文字、含義、顏色等構成要素上不構成相同或相似,相關公眾施以一般注意力易于區分,現有證據未能證實今日油條公司等具有混淆故意或已造成公眾實際混淆,故今日油條公司等不構成普通商標侵權。涉案注冊商標使用的文字“頭條”“今日頭條”屬于常用詞匯,使用在新聞資訊領域固有顯著性較弱,被訴侵權標識與涉案注冊商標分別使用在完全不同的市場,抖音公司在餐飲領域不具有現實利益,雙方在該市場上沒有直接或間接的競爭關系,今日油條公司等未對馳名商標造成弱化、貶損或丑化,亦未不正當利用馳名商標市場聲譽的情形。
故即使涉案注冊商標中的部分商標可以認定為馳名商標,今日油條公司等亦不構成對馳名商標的侵害。今日油條公司使用的企業字號“今日油條”與“今日頭條”區別明顯,其在微信公眾號、網站等使用的被訴侵權標識與“今日頭條”手機APP的運行界面不構成相同或近似,二者的廣告語及海報存在差異,故今日油條公司等的行為亦未構成不正當競爭。廣州知識產權法院一審判決駁回抖音公司的全部訴訟請求。(楊喜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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