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實行進口冷鏈食品亮碼經營制度的通告

關于實行進口冷鏈食品亮碼經營制度的
通 告
縣食品經營單位實行進口冷鏈食品亮碼經營制度。
一、進貨查驗。全縣食品生產、銷售、餐飲服務、運輸單位購進、運輸、貯存進口冷鏈食品的,必須查驗、留存“冷鏈三證”(《入境貨物檢驗檢疫證明》、《貨物清單》、《山東省XX進口冷鏈食品集中監管專倉出倉證明》)和“山東冷鏈”電子銷售憑證。禁止銷售、采購、運輸和貯存沒有“冷鏈三證”和電子銷售憑證的進口冷鏈食品。
二、分區存放。全縣食品生產、銷售、餐飲服務單位必須分區存放進口冷鏈食品,與其他食品相對分離;銷售場所要設專柜、專人銷售。
三、亮碼銷售。全縣銷售進口冷鏈食品的經營者,必須在專柜對應冷鏈食品的顯著位置公示該批次進口冷鏈食品追溯二維碼,供消費者監督查詢進口冷鏈食品進貨渠道,并公示核酸檢測、消毒情況。
四、全程溯源。全縣食品生產、銷售、餐飲服務單位要對進口冷鏈食品涉及的運輸車輛、從業人員全部登記在冊,實行閉環管理,運輸車輛、人員信息隨進口冷鏈食品同行,實現全程可追溯。
五、禁售規定。沒有“冷鏈三證”或者“冷鏈三證”不全的進口冷鏈食品,一律不能進入曹縣境內生產、銷售、使用。對于通告發出前已經在庫的冷鏈食品,必須在全面消毒并取得貨物消毒證明、核酸檢測合格證明后,方可銷售。
1.采購、銷售“冷鏈三證”不全的進口冷鏈食品或不查驗、不留存“冷鏈三證”。
3.不分區存放、未設專柜、專人銷售。
4.不亮碼經營,不公示進口冷鏈食品追溯二維碼和核酸檢測、消毒情況。
5.負責人及從業人員未履行核酸檢測義務。
七、廣大市民應增強自我防范意識,不購買、使用來源不明或無相關證明的進口冷鏈食品,防范網購進口冷鏈食品存在的風險。
一致的,以本通告為準。
(此通告已書面印發,此件作為電子版公布)
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
2020年12月18日
冷鏈服務業務聯系電話:13613841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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