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大胃王”比賽吸引客流 一餐飲店被立案調查施瓦辛格出軌自家保姆,偷情長達20年,因私生子太像自己暴露

108個、約一斤三兩抄手你吃不吃得完?
辦“大胃王”比賽吸引客流 一餐飲店被立案調查
近日,宜賓市敘州區一餐飲店推出“挑戰大胃王”競賽活動,參與者在規定時間內食用108個抄手,可按食用速度獲得相應的獎勵。敘州區市場監管局了解這一情況后,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對該店立案調查。
記者梳理發現,全國因舉辦“大胃王”活動被立案的餐飲店不在少數。餐飲商家為何熱衷于舉辦此類活動?對于此類活動涉及的法律問題是否知曉?7月3日,華西都市報、封面新聞記者采訪了相關行業人士。
吃不完的抄手咋辦?
店員:剩下的直接倒掉了
近日,宜賓市敘州區市場監管局在開展餐飲場所反食品浪費專項檢查行動時,注意到當地某餐飲店為吸引客流、賺取流量,推出“挑戰大胃王”競賽活動。比賽規則為:參賽人員需食用108個抄手,按食用速度發放相應獎勵,參賽者無需付費。該店還拍攝視頻上傳至網絡平臺,獲得較高的關注度。
隨后,敘州區市場監管局對該餐飲店展開調查。執法人員現場了解到,該店二兩抄手16個、三兩24個,108個抄手約一斤三兩。在上傳的視頻中,獲得參賽資格的4位選手有一人沒有吃完,還剩20個左右。該餐飲店店員表示,剩下的20個直接倒掉了。
根據《反食品浪費法》第七條第二款規定:餐飲服務經營者不得誘導、誤導消費者超量點餐。網絡主播在提供網絡表演及視聽節目服務過程中,出現鋪張浪費糧食、展示暴飲暴食等行為,或其他易造成不良飲食消費、食物浪費示范的內容,均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
根據以上規定,敘州區市場監管局表示,該餐館以“大胃王”比賽形式展示暴飲暴食等示范行為,確實存在食品浪費的違法行為,執法人員已對其違法行為進行了制止,并立案調查。
食品浪費也犯法?
商家:不了解法律相關內容
記者梳理發現,全國以“大胃王”為噱頭吸引客流、賺取流量的案例不在少數。
今年3月,福建廈門一家星級酒店舉辦“漢堡王挑戰賽”活動,參賽者購買98元的入場券即可參賽,如果在規定的30分鐘內吃完3斤重的漢堡,酒店方退還費用。當地市場監管局以涉嫌違反《反食品浪費法》第七條第二款的規定,對該酒店立案調查。
同樣,深圳一家餐廳為吸引顧客,打出“免單大挑戰:30分鐘內吃4碗面免單,吃5碗面免單再獎888元,吃6碗面免單再獎1288元”的廣告。由于廣告內容誘導消費者超量點餐,造成事實上的明顯浪費,當地市場監管局對此進行立案調查。
商家為何熱衷于舉辦此類活動?對于此類活動涉及的法律問題是否知曉?
在浙江海寧做夜宵生意的賴先生告訴記者:“這種活動肯定是為了給店面拉流量。特別是網絡平臺傳播速度快,如果有人關注的話生意會好很多。”對于其中涉及的法律問題,賴先生坦言:“確實不知道還有這個法律規定,我們做餐飲更多注重營業執照這方面的內容,沒有看過《反食品浪費法》。”
而在宜賓做燃面生意的鄧先生則說,此前宜賓有關部門曾組織當地一批餐飲企業集體學習,因此對于涉及的法律法規有所了解。“但是餐飲行業覆蓋面廣,很多餐飲店仍然不了解相關內容,不知不覺就違反法律規定了。”鄧先生說。
律師觀點
越是“小眾法律”
越應普及到從業人員
針對類似“大胃王”比賽等涉及的法律問題,商家應如何規避?記者采訪了四川省保護消費者權益委員會法律顧問、公益律師馮駿。
馮駿說,國家法律一經公布就具有強制實施性,《反食品浪費法》是2021年4月29日公布實施的,盡管該法屬于比較“小眾”的法律,但無論社會是否熟知該法,該法對社會大眾是有強制實施力的,如違反則應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同時,馮駿表示,社會大眾對于法律法規的熟悉需要一個過程,本著“誰執法、誰普法”的原則,市場監管部門和餐飲行業協會應擔負起普法和宣傳的責任。比如,宜賓市場監管部門就可以利用本次契機,向廣大經營者和社會大眾宣傳該法、普及該法。“越是小眾的法律,越應該普及到從業人員,讓廣大經營者有序進行促銷活動。”馮駿說。
華西都市報-封面新聞記者 伍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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