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市場監管局回應“巴黎貝甜被罰事件”:系從輕處罰,可提異議

近日,“巴黎貝甜”面包店因違反食品安全法,被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罰款58萬余元,引發網友熱議。
處罰事由顯示,巴黎貝甜關聯公司上海艾絲碧西食品有限公司在疫情封控期間封閉了位于景聯路759號的工廠,安排部分因疫情防控措施無法回到住所的員工前往其培訓中心(老虹井路100號)暫時過渡,并利用培訓中心烘焙設備及物流中心配送的原材料制作面包自用。
據“天眼查”顯示,行政處罰通知書顯示,“2022年4月27日,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對位于上海市閔行區老虹井路100號的場所進行了執法檢查,在一樓場地內查見醒發箱、廚房對流式熱風爐、三層烤箱等糕點生產設備及迷你羊角面包冷凍面團,Q萌芝士棒冷凍面團等原料。同時查見產品套餐清單、送貨清單、相關套餐生產、團購、結算、配送記錄等材料。現場人員無法提供該場所相關生產經營資質證明材料。”
經查,當事人于4月23日至4月26日期間,在上述培訓中心內從事糕點類食品生產經營活動,而該地址未取得食品生產經營許可相關資質。當事人的上述行為屬于未經許可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上海市市場監管局對其處以沒收物品、沒收違法所得5.85萬元、罰款58.5萬元的處罰。
9月3日,復旦大學外文學院教授曲衛國在微信公眾號上呼吁,巴黎貝甜違法的事實是不容質疑的,但巴黎貝甜的企業員工“擅自”生產糕點為滿足疫情期間居民當時的急需,且所銷售的產品沒有獲取暴利,他們有主觀違反食品法的惡意不強;建議根據最新出臺的上海市《關于全面推行輕微違法行為依法不予行政處罰的指導意見》,撤銷對巴黎貝甜的處罰。
9月3日晚,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官方微信發布關于“巴黎貝甜無證生產被罰”的回應,稱相關處罰是依據《食品安全法》法定最低幅度給予從輕處罰。企業可以通過法定程序提出異議,該局將積極妥善做好相關工作。
在回應中,上海市市場監管局表示,注意到網上輿情反映“巴黎貝甜”被罰引發社會關注。食品安全關系到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是市場監管的重中之重。
根據《食品安全法》規定,未取得食品生產經營許可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的,沒收違法所得和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以及用于違法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料等物品,貨值金額一萬元以上的,并處貨值金額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罰款。
經查,未查詢到有關上述套餐的消費投訴,且當事人均按要求對上述套餐所涉及的原輔料進行了進貨查驗,能提供相應的索證索票及生產工藝流程材料。
鑒于當事人積極配合調查,對上述問題進行整改,且違法行為發生時間較短,也未造成嚴重后果,監管部門對當事人處以貨值金額十倍的罰款。
上海市市場監管局表示,在“巴黎貝甜”案件中,辦案部門考慮了企業違法行為的持續時間、涉案金額等實際情況,依據《食品安全法》法定最低幅度給予從輕處罰。
目前,案件尚在法定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權利救濟期間,企業可以通過法定程序提出異議,上海市市場監管局將積極妥善做好相關工作。
文/北京青年報記者 藺麗爽
編輯/田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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