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ronym id="0ccs2"><center id="0ccs2"></center></acronym><option id="0ccs2"><xmp id="0ccs2">
<tr id="0ccs2"></tr>
<sup id="0ccs2"></sup><acronym id="0ccs2"></acronym>
<rt id="0ccs2"></rt>
<acronym id="0ccs2"><small id="0ccs2"></small></acronym>
<samp id="0ccs2"><object id="0ccs2"></object></samp><acronym id="0ccs2"><center id="0ccs2"></center></acronym>
<sup id="0ccs2"></sup>
河南食品網微信賬號
微信掃描,添加關注
展開

當前位置:河南食品網 ? 食品資訊 ? 熱點新聞

正文

溫縣:一早餐店被查!鄭某被拘走!

發布日期:2021-10-06  來源:溫縣人民法院   瀏覽次數:1121

河南食品網訊

“油條配碗豆漿”,

這應該是支撐很多人早起上班的小確幸了吧

趁熱吃一口,

真香!

可是,

居然有一些無良商販為了油條的賣相,

“別有用心”地往其中加入超量添加劑,

這不是拿消費者的健康開玩笑呢嘛!

9月29上午,溫縣法院審結一起涉嫌犯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案。被告人鄭某被判處拘役三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三千元。

經審理查明,2020年12月2日,焦作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對被告人鄭某經營的早餐店生產、銷售的油條進行隨機抽檢,經有關鑒定機構檢驗和鑒定,該抽檢油條檢測項目的鋁殘留量為1340mg/kg,嚴重超出《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規定的鋁殘留量≤100mg/kg的標準要求,長期食用可造成慢性鋁中毒等嚴重后果。

該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鄭某違反食品安全標準,在食品加工過程中超限量使用添加劑,生產、銷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足以造成嚴重食源性疾病,其行為構成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根據被告人鄭某的犯罪情節、悔罪態度及公訴機關的量刑建議等,遂依法做出上述判決。

食品安全無小事,舌尖上的安全不容侵犯。溫縣法院充分發揮審判職能,嚴厲打擊各類危害食品安全行為,為維護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免責聲明:

① 凡本網所有原始/編譯文章及圖片、圖表的版權均屬河南食品網所有,如要轉載,需注明“信息來源:河南食品網”。

② 凡本網注明“信息來源:XXX(非河南食品網)”的作品,均轉載自其他媒體,轉載目的僅僅是出于傳播信息的需要,并不意味著代表本網站觀點或證實其內容的真實性;如其他媒體、網站或個人從本網站轉載使用,須保留本網站注明的“來源”,并自負版權等法律責任;作者如果不希望被轉載或者聯系轉載稿費等事宜,請與我們接洽。

相關機構

友情鏈接

電話: 0371-86563572  郵箱:kf@zhuoqi365.com  版權所有:河南卓奇信息技術有限公司   豫ICP備09039160號-4 

天天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