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陽市市場監管局集中執行一批鹽業違法案件
發布日期:2021-02-22 
來源:信陽市市場監管局   瀏覽次數:2116
河南食品網訊:
2021年2月8日,隨著魏某非法經營食鹽批發業務案的罰沒款強制執行到位,標志著信陽市市場監管局組織開展的“雙節”鹽業市場專項整治取得階段性成果,也為信陽市2020年鹽業違法案件集中執行畫上了圓滿的句號。
自鹽業監管工作劃轉市市場監管局以來,市局綜合執法支隊強化食鹽市場監管,針對無證經營、違規購銷和銷售不合格及含碘量不達標食鹽等違法行為開展集中整治,切實保障食鹽市場穩定和食鹽質量安全。截至2020年12月底,共檢查涉鹽經營商戶118家,立案查處鹽業違法行為11起,沒收違法及不合格食鹽37噸。
農歷新年來臨之際,支隊采取有效措施,對未履行處罰決定的六起違法案件進行集中執行。大別山某糧油經營店魏某在未取得食鹽定點批發企業證書的情況下,私自購進并向外批發禁止在信陽市場銷售的A區碘標鹽,影響極壞。混區銷售碘鹽,安全隱患大,消費者長期食用,易引發多種疾病。經立案調查,市市場監管局對其下達罰款32萬元的處罰決定。魏某不服行政處罰,向市政府提起行政復議,經審查被依法駁回后,又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一審、二審均判決駁回其訴訟請求。在法定履行期限內,魏某沒有履行法院判決,市市場監管局依法申請平橋區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平橋區法院高度重視,及時啟動執行程序,通過傳喚、拘留、劃撥等措施,2月8日,該案罰沒款及滯納金共64萬元全部執行到位。至此,六起鹽業違法案件全部執行完畢。
此次集中執行,既是對我市鹽業體制改革以來鹽業執法監管成效的一次檢驗,也是對信陽市食鹽經營者的一次有力警示。食鹽質量關乎食品安全,關乎千萬人身體健康,告誡所有市場主體,務必守法經營,切勿觸碰法律紅線,切勿踩踏食品安全底線。
下一步,市市場監管局將繼續高度重視食品安全工作,立足新的職能定位,認真履職盡責,切實規范食鹽市場經營秩序,加強鹽業執法監管,確保人民群眾食鹽消費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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