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晚10時許,內黃縣公安局接到群眾舉報,內黃縣井店鎮李河道村的侯某在井店鎮廟上村菜市場東北角私自搭建的屠宰場內非
7月10日晚10時許,內黃縣公安局接到群眾舉報,內黃縣井店鎮李河道村的侯某在井店鎮廟上村菜市場東北角私自搭建的屠宰場內非法屠宰經營生豬。隨后,內黃縣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隊與相關部門聯合組成執法小組,于7月11日凌晨2時趕赴生豬屠宰現場。
“現場非常臟亂。左側肉架子上懸掛著已經屠宰好的生豬4頭,地上有兩頭生豬已放完血。”據當時一辦案民警介紹,在現場發現了國家明文禁止往食品中添加或使用的化工染料熒光增白劑3袋,已使用過的熒光增白劑2袋。隨后執法人員依法對現場相關物品及作案工具予以查封。
據警方介紹,犯罪嫌疑人侯某,雇用4名民工,自4月份下旬以來,在自己私自搭建的屠宰場宰殺未經檢疫檢驗的生豬。侯某共宰殺生豬300余頭,經營額達20余萬元。前日,該局根據有關法律規定,以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對涉案的侯某等5人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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