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ronym id="0ccs2"><center id="0ccs2"></center></acronym><option id="0ccs2"><xmp id="0ccs2">
<tr id="0ccs2"></tr>
<sup id="0ccs2"></sup><acronym id="0ccs2"></acronym>
<rt id="0ccs2"></rt>
<acronym id="0ccs2"><small id="0ccs2"></small></acronym>
<samp id="0ccs2"><object id="0ccs2"></object></samp><acronym id="0ccs2"><center id="0ccs2"></center></acronym>
<sup id="0ccs2"></sup>

當前位置:河南食品網 ? 食品資訊 ? 熱點新聞

正文

南陽小吃店老板工業鹽充食鹽 四年未被發現

發布日期:2015-05-11  來源:南陽晚報   瀏覽次數:2147

貪圖便宜,小吃店老板買來工業鹽充當食鹽,昨日,記者從市公安局新區派出所獲悉,小吃店老板楊某因涉嫌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被檢察機關批準逮捕。

河南食品網訊: ?  內蒙古食品網訊 貪圖便宜,小吃店老板買來工業鹽充當食鹽,昨日,記者從市公安局新區派出所獲悉,小吃店老板楊某因涉嫌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被檢察機關批準逮捕。

  楊某及其丈夫在市區長江路上開了家小吃店,至今已有4年。鹽業管理部門在對楊某的小吃店檢查時,發現了不符合食鹽包裝標準的鹽十余斤,后該案被移交給公安部門。經質監部門檢驗,在楊某小吃店中查扣的鹽,氯化鈉屬于精制工業鹽,不含碘。楊某向警方交代,這些鹽是她半月前花15元錢從一陌生男子處購買的“散鹽”,雖然知道包裝上沒有鹽業監制標志,但貪圖便宜,就在店中使用這些鹽制作胡辣湯、包子等食物對外銷售。

  目前,楊某因涉嫌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食品罪被檢察機關依法批捕。根據《刑法》規定,她面臨的將是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免責聲明:

① 凡本網所有原始/編譯文章及圖片、圖表的版權均屬河南食品網所有,如要轉載,需注明“信息來源:河南食品網”。

② 凡本網注明“信息來源:XXX(非河南食品網)”的作品,均轉載自其他媒體,轉載目的僅僅是出于傳播信息的需要,并不意味著代表本網站觀點或證實其內容的真實性;如其他媒體、網站或個人從本網站轉載使用,須保留本網站注明的“來源”,并自負版權等法律責任;作者如果不希望被轉載或者聯系轉載稿費等事宜,請與我們接洽。

友情鏈接

電話: 0371-86563572  郵箱:kf@zhuoqi365.com  版權所有:河南卓奇信息技術有限公司   豫ICP備09039160號

天天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