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秋季開學以來,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烏魯木齊市民王濤四處奔波找“小飯桌”。他的女兒今年考上了烏廢舊高新區(新市區)的一所中學,因為離家遠,午飯成了難題。學校周圍的“小飯桌”倒不少,可不是衛生條件差就是沒有相關手續。
“沒想到找個放心的‘小飯桌’這么難!”近日,王濤向記者訴苦。
現象:多數小飯桌只有健康證
近日,記者以學生家長的身份,分別對烏市天山區、水磨溝區、高新區(新市區)等地的10余家“小飯桌”進行了調查。
烏市第13小學位于天山區健康路。記者來到該校對面一棟居民樓內的“小飯桌”。“小飯桌”設在客廳,經營者是一名40多歲的女性。她告訴記者,孩子們的飯由她做,每月400元,不用簽協議,交錢就能來吃。記者提出要看營業執照和餐飲服務許可證,她奇怪地看了記者一眼:“我有健康證,‘小飯桌’辦啥營業執照啊。”
隨后,記者又來到新民路第30小學附近的一家“小飯桌”。“小飯桌”的經營者告訴記者,每天有20多個孩子來吃午飯。“你這兒衛生嗎?”記者表示擔心,這名經營者立即拿出一本健康證說:“你盡管放心,我是經過體檢的。”記者看到屋里還有幾個人在做飯,“你雇的人辦了健康證嗎?”她趕緊向記者解釋:“她們就幫我擇菜,打個下手,沒辦健康證。”
記者從烏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了解到,早在2011年,烏市就頒布實施了《烏魯木齊市學生小飯桌監督管理規定》。規定要求,“小飯桌”開業前應當向轄區餐飲服務監督管理部門申請辦理餐飲服務許可證,獲準后方可經營。同時,經營“小飯桌”還必須取得工商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亮照經營,將許可證和營業執照放置在房間醒目處。經營負責人要與學生家長簽訂《食品安全承諾書》。規定還要求“小飯桌”有獨立的食品加工操作區、就餐和休息場所,食品加工操作區面積不得小于8平方米。
然而,記者調查了10余家“小飯桌”,沒有一家經營者向記者出示營業執照,僅有3家經營者向記者出示了餐飲服務許可證,其余經營者均表示只有健康證。另外,多數“小飯桌”的廚房面積未達到8平方米,沒有休息場所,沒有一家經營者提出要記者與其簽訂《食品安全承諾書》。
聲音:家長盼“小飯桌”規范化
調查中記者發現,目前烏市多數“小飯桌”開在自有住宅內。有的居民樓“年事已高”,存在衛生條件差、就餐環境狹小、樓道擁擠等諸多隱患。另外,一些“小飯桌”的經營者只是自己辦了健康證,而臨時雇傭的人都沒有辦,“一證管數人”。
家住新民路附近的許先生告訴記者,他給孩子選“小飯桌”時,首先關心的就是環境衛生和食品安全問題,其次才關心飯菜的營養調配。“小飯桌”雖然很多,但是魚龍混雜,家長很難辨別哪些“小飯桌”是規范的、合格的。
許先生認為,政府相關部門應該加強對“小飯桌”的監督管理,讓“小飯桌”規范化經營,才能保證“小飯桌”的食品衛生安全。他說,“小飯桌”雖然只是孩子吃飯的小事,但是如果政府部門監管不到位、力度不夠,任由無證的“黑飯桌”發展壯大,很難說不會造成大的食品安全事故。
針對烏市部分“小飯桌”無證經營、衛生條件差的問題,烏市食藥監局食品安全監督執法支隊負責人告訴記者,據不完全統計,目前烏市約有“小飯桌”370家,有半數以上已經辦理了相關手續。
烏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自去年4月1日接管餐飲服務環節監督管理工作,并成立食品安全監督執法支隊以來,從未放松過對“小飯桌”的監督管理。但是,由于“小飯桌”多屬個體經營者在自家從事經營,地點隱蔽,查找難度大,監督管理存在一定的困難。
這名負責人說,家長應選擇經過政府相關部門審批許可經營的“小飯桌”。目前,“小飯桌”的辦證信息在首府的一些學校校園也進行了公示,供家長選擇。同時,他也提醒家長們,如果發現有無證非法經營“小飯桌”的現象,可以向該支隊進行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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