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食品網訊 在農貿市場買菜時,主婦們多喜歡挑選賣相好的。有些不法之徒就動起了歪腦筋,在豆芽中添加“保鮮粉”。經河南省沁陽市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近日以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分別判處被告人李三、孫小平有期徒刑八個月,各并處罰金6000元。
家住沁陽市的李三,幾年前開始經營豆芽生意。2012年,李三搞到了名叫“保鮮粉”的添加劑。每次銷售豆芽之前,添加這種“保鮮粉”不僅可以保鮮,還能讓豆芽增白、發亮,品相好。2013年3月,有關部門在集中清查時,檢測出李三加工的豆芽有問題,并在其作坊內發現一個白色編織袋,里面裝有25公斤的白色粉末。據李三交代,“保鮮粉”是在一個叫“小平”的人那里買的。根據李三的交代,民警很快鎖定了家住解放區王褚街道的孫小平。
經鑒定,“保鮮粉”的主要成分為連二亞硫酸鈉,不能作為食品添加劑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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