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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后,被告人楊成松當庭表示要上訴 攝/法制晚報記者 曹博遠
一塊多一斤的低檔散酒,經過勾兌后,搖身變成了各種口味的“名牌”白酒。用此方法,楊成松制造假冒的牛欄山二鍋頭系列酒等價值近百萬元。今日上午,通州法院以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判處楊成松有期徒刑6年,并罰款40萬元。
判決后,楊成松認為量刑過重,當庭表示要上訴。
宣判1 低檔白酒“變身”高檔白酒 涉案近百萬
上午10時,36歲的楊成松被帶進法庭。他本是河南農民,今天卻因涉嫌制售假酒受審。
法院經審理查明,2013年9月至11月間,楊成松在位于通州的一處租賃平房內,用低檔次白酒灌裝、貼標、包裝等方式,制作假冒偽劣的“洋河”、“紅星”、“牛欄山”等品牌白酒。
同年11月29日,楊成松被工商部門查獲,執法人員在現場發現待售的假冒偽劣“洋河天之藍”酒468套、“洋河海之藍”酒264套、“紅星珍品二鍋頭” 酒(500ml)342套、“紅星珍品二鍋頭” 酒(750ml)120套、“百年牛欄山陳釀”酒180套、“牛欄山二鍋頭”酒(珍品三十年)804套、“牛欄山二鍋頭”酒(經典)876套,共計價值91.8萬余元。
法院認為,楊成松的行為應以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追究其刑責。鑒于其生產的偽劣產品尚未銷售,系未遂,可比照既遂犯從輕或減輕處罰。據此,法院判處其有期徒刑6年,并處罰金40萬元。
“我要上訴。”宣判后,楊成松隨即表示要上訴,并拒絕記者的采訪。
不再用工業酒精勾兌 而是以低檔酒充好
此前楊成松曾供述,自己選擇造假酒也是下工夫“研究”過的,“假酒做好后要先存放,這樣就會有一定的成本。”為了減少成本,楊成松特意選擇在9月份開始生產,這樣做好的成品在年底和春節銷售旺季時,能很快銷售出去。
“他做的假酒和以前傳統意義上的假酒不一樣,楊成松是用低檔的白酒經過勾兌、灌裝在牛欄山精品酒等高檔酒里,而不像以前用工業酒精制造出的假酒能喝死人。”承辦法官介紹,楊成松的假酒都是通過物流準備發往外地的,銷售價格也比正品價格低20%左右。
宣判2 買假“牛欄山”包裝物6萬余件 上午獲刑
今日宣判的第二起案件是購買銷售假的牛欄山二鍋頭酒的包裝物案件,被告人是35歲的何業軍,他是湖北省隨州市的一個農民,中專畢業后來北京打工。
法院審理查明,自2013年3月起,何業軍非法購進帶有牛欄山注冊商標的包裝物對外銷售牟利。2013年10月18日,何業軍被查獲,在其租用的平房內當場起獲包裝物共計61138件。經鑒定,上述包裝物系非法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
據何業軍講,他是從河南省買來的這些包裝物,“有人從河南給我發貨,但沒有想到正在卸貨時被抓了。”何業軍說自己以前也賣過這些包裝物,主要在通州地區銷售,買主也是打電話聯系他,然后在約定的地點取走貨物。
法院認為,何業軍犯銷售非法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罪,判處其有期徒刑8個月,緩刑一年,罰金2萬元。判決后,何業軍表示服判,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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