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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傍名牌”成食品安全違法重災區

發布日期:2013-07-03  來源:河南日報   瀏覽次數:2328

日前,記者從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獲悉,該院自去年8月成立知識產權綜合審判庭以來共受理刑事案件46件,其中涉食品藥品注冊商標犯罪行為共42件,占全部案件的91.3%。“傍名牌”已成為食品安全違法犯罪的重災區。

河南食品網訊

  日前,記者從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獲悉,該院自去年8月成立知識產權綜合審判庭以來共受理刑事案件46件,其中涉食品藥品注冊商標犯罪行為共42件,占全部案件的91.3%。“傍名牌”已成為食品安全違法犯罪的重災區。

  黑作坊形成產銷鏈。一些制假者不滿足小打小鬧,從黑作坊逐漸做成一條灰色產銷鏈,形成較為穩定的犯罪團伙,生產、運輸、銷售各環節互相配合又相對獨立,打擊犯罪取證難度大。如沈某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一案中,沈某只是低價購進并銷售假冒的某品牌雞精,并不從事加工生產行為。

  “山寨名牌”網店暢銷。一些不法商販利用網絡渠道,開設網店非法銷售侵權假冒產品。如王某在網上發布信息,非法承攬印制商標業務,大肆銷售非法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

  “傍名牌”行為侵犯了名牌商品的知識產權,依據我國刑法規定,侵犯商標權情節嚴重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管制),并處或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鄭州中院知識產權庭庭長趙健良認為,打擊“傍名牌”的食品藥品犯罪行為,應該增加“禁止令”,禁止被告人在一定期限內再從事食品藥品領域生產銷售行為。審判實踐中,要以判處實刑為主,少判甚至不判緩刑,同時增大罰金刑適用力度,提高刑罰的震懾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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