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商部門的指導下,開始推行《臨近保質期食品銷售管理公約》,加強對臨近保質期食品銷售的規范管理。公約指出:商場超市臨近保質期食品要統一加貼綠色標簽,且須設專柜進行銷售并統一標示。
???? 昨天,蘇州市食品流通行業協會在工商部門的指導下,開始推行《臨近保質期食品銷售管理公約》,加強對臨近保質期食品銷售的規范管理。公約指出:商場超市臨近保質期食品要統一加貼綠色標簽,且須設專柜進行銷售并統一標示。據悉,這也是江蘇省首個通過行業協會對臨近保質期食品進行約束的。目前,蘇州市區的20家超市已經率先執行這一“公約”。
保質期不同,臨保時限也不同
保質期在一年以上的(含一年),臨近保質期為45天
保質期在半年以上不足一年的,臨近保質期為30天
保質期在90天以上不足半年的,臨近保質期為15天
保質期在30天以上不足90天的,臨近保質期為10天
保質期在10天以上不足30天的,臨近保質期為3天
保質期在10天以下的,臨近保質期為1天
國家有關標準允許不標明保質期食品,不設臨近保質期
蘇州立新規
臨保食品統一加貼綠標 20家超市開始執行“公約”
按照《臨近保質期食品銷售管理公約》(以下簡稱公約)的規定,臨保食品就是指那些距食品包裝物上標明的最后保質日期較近的食品,不同的食品有不同的保質期,因此,各自的臨保期限也有所不同。
針對商場超市經常將臨保食品和非臨保食品混在一起銷售的情況,公約中明確:大中型商場超市和有條件的食品經營戶應設置臨近保質期食品專區或專柜,醒目標識“臨近保質期食品銷售專區(柜)”字樣,并以加貼標識等形式進行消費提示。而針對小型食品經營戶,應因地制宜將臨近保質期食品相對集中銷售或加貼“臨近保質期”標簽明示消費者。
此外,不少消費者在日常購物中碰到過商家搞促銷,把臨近保質期的食品作為贈品,并將其與正常保質期食品捆綁在一起銷售的情況。對此,公約明確規定,臨近保質期食品與正常商品捆綁銷售或作為贈品時,也應加貼“臨近保質期”標簽等方式予以提示或告知。
據蘇州市食品流通行業協會會長董銳介紹:“我們協會有178家成員,目前公約先從零售量占50%以上的蘇州市區開始,即日起市區的20家參會超市100%執行公約規定。2個月后公約將推廣至縣市,如果成員沒有執行公約,我們將以協會名義進行內部通報及幫助。”
昨天,揚子晚報記者來到位于蘇州西環的家樂福超市,看到有一塊標有“臨近保質期食品銷售專區”字樣的區域,這里的商品大多都是捆綁銷售,每件商品上都貼有印有“臨近保質期食品”字樣的綠色標簽。記者看到這里圍滿了正在挑選商品的市民,其中多以上了年紀的消費者為主。而在這塊臨近保質期食品銷售專區有上百樣商品。
記者隨意拿起一板8盒裝的酸奶,看到它的保質期總共有21天,還有5天就到保質期限。那么這樣的商品到底好不好賣?一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這些臨保商品賣得挺好,尤其受老年人歡迎,不少消費者看到這個區域都會停下來仔細挑選,如果馬上吃的話是很劃算的。”
南京怎么做
工商部門曾建議設專柜 但沒有超市這么做
揚子晚報記者昨天探訪南京部分超市發現,快過期的商品并沒有被設置到專門的區域。南京市工商部門相關人士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根據食品安全法規,嚴禁銷售過期產品,但是并沒有明確規定快過期的產品需要單獨放置出售,為此南京也還沒有出臺類似規定。
奶類食品的保質期比較短,一般都在一個月以內,揚子晚報記者昨天首先來到了新街口的一家超市奶類食品專柜。在專柜中,記者注意到有一款促銷的酸奶,生產日期為5月16日,保質期15天,比照這個日期該品牌的酸奶還有3天就要過期。可能是知道快過期了,此時這種原價8.2元的酸奶被標注成4.9元對外銷售。記者在專柜前待了5分鐘的時間,陸陸續續有消費者購買了臨過期的促銷酸奶。現場的一位促銷員說,現在正值酸奶銷售的旺季,酸奶屬于快速消費品,即便是快過期了,也可以很快喝掉,消費者并不擔心過期的問題。
除了打折銷售臨過期商品外,超市還通過臨過期食品和新進食品捆綁銷售的方式售賣,比如用買二送一的方式進行促銷,雖然并未單獨設專區,但大部分消費者都知道這種打折和捆綁銷售的食品是臨過期的,這也似乎成為了消費者和超市之間的共識。
揚子晚報記者注意到,在去年南京鼓樓區工商局就曾建議相關超市設置臨過期食品專柜,比如保質期3個月的食品,離過期還有10天就要放到專區銷售;保質期兩年的則要提前3個月。不過從記者昨天探訪的結果來看,該項建議的落實情況并不理想。隨后,記者就相關問題致電南京市工商局,該局工作人員表示,工商部門對臨過期食品還沒有相關硬性規定,也只是呼吁市內的各大超市能推廣設立臨過期食品專柜這種做法,以方便消費者辨識快過期的產品。該人士提醒說,消費者在選購食品的時候,養成看食品生產日期的習慣,對于臨過期的產品要謹慎購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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