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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夫”斗“京華”別成“羅生門”

發布日期:2013-05-11  來源:河南日報   瀏覽次數:5079

  5月6日早間,農夫山泉在其官方微博宣布,已向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京華時報》賠償名譽權損失6000萬元。當天下午,農夫山泉董事長在北京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表示,因產品標準之爭,為維護品牌尊嚴,將關閉其在京的工廠。發布會上,圍繞“北京質監局是否勒令農夫山泉停產”一事,爭論雙方均含糊其辭。

河南食品網訊

農夫

  就礦泉水標準問題,質疑者《京華時報》和被質疑者農夫山泉的“控辯”戰,在持續了一月有余后,雙方非但斗志未減,且新招頻出。

  5月6日早間,農夫山泉在其官方微博宣布,已向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京華時報》賠償名譽權損失6000萬元。當天下午,農夫山泉董事長在北京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表示,因產品標準之爭,為維護品牌尊嚴,將關閉其在京的工廠。發布會上,圍繞“北京質監局是否勒令農夫山泉停產”一事,爭論雙方均含糊其辭。農夫山泉雖承認停產,但卻要求《京華時報》出示北京質監局的停產通知全文;《京華時報》則一再反問農夫山泉其北京工廠是否“被”停產,卻不正面應對公司提出的要求。雙方發生激烈爭論,場面一度失控。

  不管“農夫”斗“京華”最終的贏家是誰,這場爭斗隨著時間的推移,越來越讓人覺得怪異,越來越讓人覺得本不該如此。證明農夫山泉礦泉水是否存在標準問題,其實并不困難:只需把成批次的農夫山泉礦泉水,送到食品藥品監管及質檢部門等權威部門鑒定即可。但是,斗了一月有余的雙方,至今沒有出具監管部門的權威鑒定。搞笑的是,農夫山泉竟然拿出“全面優于美國FDA瓶裝飲用水質量標準”的美國國際測試實驗614項質量檢測報告,來證明其在國內產品的“標準”清白。更讓人一頭霧水的是,在這場關系食品安全的多日交鋒中,任憑無數消費者的飲水糾結演化為心病,相關監管部門卻是“對不起,您撥打的用戶不在服務區”:既沒有主動介入,去抽檢市場上出售的農夫山泉,而且連公開表態都沒有。

  “農夫”斗“京華”的“羅生門”,讓我們看到,監管的缺位與失位,是食品安全體系上的致命“短板”。無論是曾經的“毒奶粉”、“皮鞋酸奶果凍”,還是最新的“假羊肉”、“神農丹生姜”,大多數食品安全問題的發現者,不是監管者,而是新聞媒體的暗訪、業內人士的曝光;查處食品安全問題時,因為相關法律法規的相對滯后,導致違法成本過低,從而使不法之徒肆無忌憚……

  5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出臺了《關于辦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首次對“地溝油”問題作出了明確規定:利用“地溝油”加工食品,致人死亡,最高可判死刑。這個《解釋》意味著國家將重拳懲戒危害食品安全的犯罪行為。確保食品安全,需要“嚴打”和到位的監管“兩手抓,兩手都要硬”。過去兩年全國審結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衛生)標準的食品刑事案件和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刑事案件,同比增長分別為179%、224%……嚴峻的食品安全形勢一再發出警報,再不改變“圍觀”“農夫”斗“京華”的被動式監管,就不能防患于未然,再嚴厲的打擊手段,也很難遏制食品安全領域問題多發的勢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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