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公布了前一階段魚翅專項執法行動中查扣魚翅送檢結果:82個樣本79個為人造假魚翅。調查顯示,人造假魚翅主要從廣東購進。
近日,公布了前一階段魚翅專項執法行動中查扣魚翅送檢結果:82個樣本79個為人造假魚翅。調查顯示,人造假魚翅主要從廣東購進。
2012年12月,浙江省工商局根據省消保委前期調查反映市場上銷售的魚翅產品存在以假充真、重金屬超標等情況,組織對省內市場上銷售的魚翅產品了進行專項執法檢查。共立案查處案件31件,其中涉嫌經銷問題魚翅案件15件、餐飲飯店以假充真欺詐消費者案件12件,虛假宣傳等案件4件,查扣問題魚翅560余公斤。
對查扣的問題魚翅,浙江省工商局向國家林業局森林公安司法鑒定中心送檢樣本82個。鑒定機構對所送樣本進行了形態特征、理化試驗和DNA成分分析。經檢測發現,所檢干魚翅絕大部分形態特征厚薄均勻,只有縱向紋理,不符合天然魚翅生長特征,符合模壓形成的特征,同時經70度清水浸泡30分鐘的理化試驗后,有大量很稠粘的明膠溢出。經DNA檢測分析,絕大部分送檢樣本未測出鯊魚DNA成分。鑒定報告顯示,所檢82個樣本有79個為“人造假魚翅”。
從目前案件初步調查情況看,涉案經營者中經銷假魚翅規模較大的6家經銷商均來自福建,所銷售的假魚翅分別從廣州一德路山海城市場的洪友海味行、嘉芝海味行、晉龍海味行和一德路南粵食品批發市場711-712鋪、125鋪、811鋪及一德路海中寶等市場購進。
執法人員在現場檢查進貨憑證中發現,125鋪、811鋪經銷的魚翅加工地為“江門市荷塘鎮協和魚翅加工廠”。目前,浙江省工商局已部署所屬工商機關全面開展魚翅市場清查行動,對市場上銷售的問題魚翅下架封存,并進一步查清來源及相關情況,全力阻擊假魚翅流入本省市場。
目前,浙江省工商局已制訂并出臺了《關于規范魚翅經營杜絕商業欺詐的若干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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