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確保進口食品可追溯,保障進口食品質量安全,2012年10月1日,國家質檢總局正式啟用進口食品進出口商備案管理系統。
為確保進口食品可追溯,保障進口食品質量安全,2012年10月1日,國家質檢總局正式啟用進口食品進出口商備案管理系統。該系統運行后,所有進口食品的收貨人或者其代理人除向檢驗檢疫部門提交相應的紙質材料外,在進口食品前還必須通過該備案管理系統辦理網上備案手續。
在此備案系統運行過程中,寧夏檢驗檢疫局已受理5家進口食品企業備案時發現,一些進口食品企業因不了解新的備案規定以致耽擱了備案手續的辦理。如一些在寧夏注冊的公司在外地檢驗檢疫局辦理備案時,被告知不能辦理,又重新回到寧夏檢驗檢疫局辦理,耽誤了不少時間。
為此,寧夏檢驗檢疫局提醒在寧夏轄區內注冊的進口食品企業,關于進口食品備案的具體管理規定,企業可以查詢《關于發布〈進口食品進出口商備案管理規定〉及〈食品進口記錄和銷售記錄管理規定的公告〉》(國家質檢總局2012年第55號公告)。而且,只要在寧夏辦理工商營業執照的進口食品企業,無論在哪個口岸辦理進口食品檢驗檢疫業務,按照屬地管理原則都必須到寧夏檢驗檢疫局辦理進口收貨人備案手續。
同時,所有進口食品企業在進口食品前必須通過備案管理系統辦理網上備案,2012年10月1日前辦理過備案手續的企業也必須按照要求重新辦理網上備案手續,否則檢驗檢疫系統不予受理進口食品報檢業務。并且,進口食品企業只要在檢驗檢疫機構辦理了網上備案手續,備案通過后,進口收貨人的備案信息即可在備案系統內或國家質檢總局的網站上查詢,在全國各地檢驗檢疫機構均能辦理進口食品檢驗檢疫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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