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杯飲料2/3是冰塊?中消協等最新倡議:餐飲經營者應主動詢問是否需要加冰及加多少冰

金融界8月23日消息,據媒體報道,近日有消費者在某知名飲料店選購飲品時,發現飲品中冰塊含量占到飲品總量的2/3,冰塊含量過多導致飲用體驗感變差。也有的消費者反映,部分飲品在手機點單頁面的溫度選項只有“冰”,有些飲料店甚至拒絕消費者提出的“去冰”飲品需求。
中國消費者協會、中國商業企業管理協會在此倡議廣大餐飲經營者:
一、尊重消費者的知情權。《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八條規定,“消費者享有知悉其購買、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務過程中只要是與正確的判斷、選擇、使用等有直接關聯的情況與信息,消費者都有權知悉,經營者都應該提供。消費者購買飲品時,餐飲經營者應主動詢問消費者是否需要加冰及加多少冰。若飲品存在確實無法去冰或飲品為特定的冰與配料結合等情況,餐飲經營者應在點單頁面明確標注或在點單時提示消費者注意。
二、尊重消費者的自主選擇權。《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九條規定,“消費者享有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的權利”。消費者只有按照個人意愿決定是否消費、消費什么、以什么方式消費,其消費需求才能真正得到滿足。餐飲經營者應根據消費者的實際需要,為消費者提供“多冰”“正常冰”“少冰”“去冰”或通過備注方式調整加冰數量等個性化選項,供消費者自主選擇,也可以將飲品和冰分開,由消費者自主決定是否加冰及加多少冰。
三、尊重消費者的公平交易權。《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十條規定,“消費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權利”。落實消費者公平交易權,要求從事交易活動的經營者守法誠信經營,心懷責任擔當,以滿足消費者需求為經營理念,保障市場穩定健康發展。消費者購買飲料時,默認購買的是飲料而不是冰。餐飲經營者可以在點餐臺、廣告單及食物圖片等顯眼處明示顧客有要求飲品不加冰的權利。若消費者對加冰容量提出質疑時,餐飲經營者應予以及時、正面的答復。
今年7月,江蘇南通有網友發布視頻稱,在瑞幸咖啡買的兩杯拿鐵,三分之二全是冰塊。這一吐槽引發大量共鳴。江蘇省消保委7月26日通過微信公眾號發文表示,點單頁面沒有單獨的“去冰”選項,這是人為增加消費者的交易溝通成本,有意限縮消費者自由選擇的空間。商家應當尊重消費者的自主選擇權和公平交易權,冷飲加冰要有度。
江蘇省消保委表示,面對“去冰”的制作請求,商家多以“影響口感”“固定配方”作為回絕消費者的托詞,理所當然的拒絕換位思考,保持著獨家研發的品牌姿態。“一杯飲品三分之二杯都是冰”的現象,不禁讓消費者生疑,大量加冰是否成為商家減少成本的伎倆。
為此,7月底一條“蜜雪冰城陰陽怪氣瑞幸”的話題沖上了微博熱搜,原因是許多“蜜雪冰城”的高仿號,在瑞幸的相關視頻下說一些陰陽怪氣的話,吐槽“全是冰”“瑞瑞下次記得全冰哦”。據觀察,除了“蜜雪冰城”,還有“茶百道”等高仿號也來圍觀。
以上現象受到蜜雪冰城官方關注,并對此回應稱:“吃瓜吃到了自己,家人們認準賬號@蜜雪冰城 其他都與雪王無關,打擊假冒人人有責。”
事實上,關于飲料加冰過多的議論早已有之。3月14日,#瑞幸咖啡被吐槽去冰后剩半杯#一話題登上熱搜,九派新聞視頻顯示,有多名消費者反映稱瑞幸咖啡冰量過多、要求去冰量少的問題。對此,瑞幸官方客服回應門店飲品均按照統一程序制作,有固定杯量。
3月28日,#瑞幸被吐槽咖啡3口喝完剩下全是冰#一話題登上熱搜。根據巨浪視頻發布的內容顯示,山東菏澤一消費者稱,在瑞幸咖啡小程序買了一杯原價生椰拿鐵,喝了三四口就沒了,剩下一大半杯冰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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