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飲店海鮮池竟養了31條禁售河豚

本報訊(記者 陳泥 通訊員 張瑩 洪秋琳)因違規售賣河豚,湖里區一餐飲店近日被市場監管部門立案查處。
據了解,湖里區市場監管局湖里市場監管所執法人員日前巡查發現,轄區內一家餐飲店內的海鮮池里有幾十條待售的河豚活魚。經清點,待售河豚共有31條。因商家現場無法提供進貨票據等憑證,執法人員立即聯系司法鑒定機構,對該批河豚展開鑒定。經鑒定,這些河豚不屬于國家允許銷售的品種。
該餐飲店銷售國家明令禁止經營的食品,當日,湖里市場監管所依法對其立案調查。因涉案物品容易腐爛、變質、不易保存,執法人員根據相關規定,責令商家立即銷毀該批次河豚。
河豚毒素是自然界所發現的毒性最大的神經毒素之一,0.5毫克即可致人死亡。河豚毒素耐熱,化學性質穩定,鹽漬、日曬等一般烹調手段均不能破壞。若誤食,中毒者會出現口唇、舌尖、手指輕微麻木等癥狀,隨后嘔吐、步行困難、言語困難,進而血壓迅速下降、呼吸困難,直至意識消失,呼吸、心跳停止而死亡。市場監管部門提醒,消費者要提高自我防范意識,切勿以身試毒,外出就餐時謹慎選擇水產品種類。如發現有非法加工經營河豚及其制品的行為可撥打12315投訴舉報。
>小知識
加工經營河豚是有條件的
據市場監管執法人員介紹,2016年,農業農村部和食藥監總局聯合發布了《關于有條件放開養殖紅鰭東方鲀和養殖暗紋東方鲀加工經營的通知》,給人工養殖的“紅鰭東方鲀”和“暗紋東方鲀”這兩個品種解禁。但此次“解禁”并不允許市場上售賣河豚活魚及整魚,只能是經過加工的河豚。而且,也不是任何人想養就能養,想賣就能賣,想加工就能加工,該通知對河豚養殖基地、加工企業、加工人員、安全加工技術等方面都作出了嚴格規定,河豚加工產品的包裝上還要附帶溯源二維碼。除此之外,其他養殖的河豚活魚、野生河豚都禁止加工經營。
來源:廈門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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