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加金箔,蛋糕店被罰10萬元!一批“鐵拳”行動典型案例公布

轉自:中國消費者報
4月20日
市場監管總局通報
2023民生領域案件查辦“鐵拳”行動
典型案例(第一批)
涉及
假冒偽劣化肥、食品中非法添加
“刷單炒信”等虛假宣傳
利用霸王條款侵害消費者權益
......
巴中市經濟開發區佳瑞配方肥廠
產銷不合格化肥,貨值達3500萬元
案件已移送公安機關
2023年3月14日,四川省巴中市恩陽區市場監管局依法查處巴中市經濟開發區佳瑞配方肥廠生產銷售不合格化肥案,當事人涉嫌構成犯罪,案件已移送公安機關。
2023年2月2日,恩陽區市場監管局對當事人在馬鞍鋪車站內銷售的復合(混)肥開展執法檢查,現場發現復合(混)肥包裝標示生產地址與生產許可證持有人地址不相符。經查,該復合(混)肥生產企業無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和未在農業部門備案登記,涉嫌未經生產許可生產銷售化肥產品,且產品經檢驗不合格。據統計,涉案無證生產銷售不合格復合(混)肥貨值累計達3500萬元。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三十二條的規定,且涉嫌構成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恩陽區市場監管局按規定將該案移送公安機關。
江西嘉德物聯傳感技術有限責任公司
產銷不合格家用可燃氣體探測器
被罰3.73萬元
2023年3月15日,江西省贛州市市場監管局依法對江西嘉德物聯傳感技術有限責任公司生產銷售不合格家用可燃氣體探測器的違法行為作出處罰,沒收不合格產品,并處罰款3.73萬元。
2022年10月28日,贛州市市場監管局收到山東省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的檢驗報告,顯示當事人生產銷售的家用可燃氣體探測器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標準,為不合格產品,遂對當事人立案調查。經查,當事人生產銷售上述不合格產品共600只。案發后,當事人將已銷售的500只涉案產品全部召回,涉案貨值2.33萬元,無違法所得。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產品質量法》第十三條的規定,贛州市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
廣州市博樂鍋爐有限公司
生產銷售未經檢驗鍋爐
被罰22萬元
2023年2月22日,廣東省廣州市增城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廣州市博樂鍋爐有限公司生產銷售、交付未經檢驗鍋爐的違法行為作出責令停止經營、沒收涉案鍋爐10臺、罰款22萬元的行政處罰。
2022年3月7日,增城區市場監管局對當事人涉嫌銷售、交付未經檢驗的鍋爐立案調查。經查明,當事人生產銷售的SZS1-1.25-Y、Q型號鍋爐,經特種設備檢測機構檢測,屬于《特種設備目錄》范圍內的特種設備(鍋爐),應納入特種設備管理。根據《特種設備安全法》的規定,特種設備需經特種設備檢驗機構按照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進行監督檢驗后方可出廠、交付使用,但當事人無法提供該型號鍋爐的監督檢驗報告。截至案發,當事人共生產該型號鍋爐15臺,2臺作為樣品展示,其余13臺已銷售,銷售金額191.65萬元。
當事人生產銷售、交付未經檢驗鍋爐的行為違反了《特種設備安全法》第二十五條的規定。鑒于當事人在立案調查后,對涉案鍋爐采取了召回措施,召回10臺鍋爐,其余3臺鍋爐已拆除銷毀,增城區市場監管局按照處罰與教育相結合的原則,依法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
龍某等銷售有毒有害食品
涉案貨值金額高達550余萬元
案件被移送公安機關
2023年2月8日,浙江省德清縣市場監管局依法將龍某等人銷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移送公安機關,目前已對2人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2023年2月7日,德清縣市場監管局根據投訴舉報,聯合公安機關依法對當事人龍某、龍某某2人住處進行檢查,發現大量標注“VGR300”字樣的黃藍白三種顏色的壓片糖果。經清點,共110756顆,合計75.203公斤。經湖州市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檢測,上述產品均含有“西地那非”成分。經查明,當事人龍某某自營一家成人性保健用品店,上述產品用于對外批發零售,涉案貨值金額高達550余萬元。
當事人行為違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規定,已涉嫌構成犯罪,德清縣市場監管局依法將案件移送公安機關。
上海市徐匯區貓卡蛋糕店
在食品中添加金箔
被罰10萬元
2022年12月12日,上海市徐匯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上海市徐匯區貓卡蛋糕店將非食品原料金箔用于蛋糕制作銷售的違法行為作出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1001元、罰款10萬元的行政處罰。
資料圖片2022年10月12日,徐匯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在當事人蛋糕加工專間內發現開封的金箔瓶1瓶,瓶內金箔已用盡。經查,當事人網購涉案金箔原料1瓶。制作三款定制蛋糕過程中,在蛋糕表面鑲嵌了非食品原料金箔,違法所得合計1001元。
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一)項之規定,徐匯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
綿陽南山京西醫療有限公司
違法發布醫療廣告
被罰20萬元
2023年2月9日,四川省綿陽市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綿陽南山京西醫療有限公司違法發布醫療廣告的行為作出罰款20萬元的行政處罰。
2022年5月26日,綿陽市市場監管局立案調查發現,當事人占用綿陽90.6MHZ、91.8MHZ、96.3MHZ、93.8MHZ、95.6MHZ、92.8MHZ、97.2MHZ、99.6MHZ等收音頻率,通過移動設施,播出含有“凡有前列腺炎、生殖泌尿感染、不育癥等男性疾病困擾的患者……”“最新前端精準定位,背神經精準調控術……”“最新美國波羅光超能海綿體自體延長增粗新技術,治療男性發育不良……”“支原體、衣原體感染、生殖器皰疹、淋病梅毒、男性不育癥……”等內容的醫療廣告。當事人發布上述醫療廣告未取得《醫療廣告審查證明》。
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廣告法》第九條第(三)項和《醫療廣告管理辦法》第三條、第七條第(一)項等相關規定,綿陽市市場監管局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
吳某等為226戶商家
刷單、刷好評,共計3416單
被罰30萬元
2023年3月24日,貴州省遵義市播州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吳某等“刷單炒信”虛假宣傳行為作出處罰,沒收違法所得6832元,并處罰款30萬元。
2022年12月8日,經播州區市場監管局立案調查,2022年6月以來,當事人租賃位于播州區南白街道的住房為經營場所,招聘鐘某等6人為員工(即“刷手”),通過虛假交易和空包快遞等方式,為226戶商家提供了“刷單”和好評服務,共計3416單,虛構交易金額73.10萬元,違法所得共計6832元。
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八條的規定,構成通過組織虛假交易等方式,幫助其他經營者進行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的違法行為。播州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
北京榮晴電子商務有限公司
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鞋服
案件被移送公安機關
2023年1月16日,北京市通州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北京榮晴電子商務有限公司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鞋服的違法行為進行查處,因當事人行為涉嫌構成犯罪,案件已移送公安機關。
2023年1月13日,通州區市場監管局會同區公安等部門現場進行檢查發現,該庫房的使用主體為北京榮晴電子商務有限公司,公司法定代表人丁某于2021年8月租下該庫房后,以“老丁鞋庫”的名義通過線下和微信群、直播平臺銷售服裝和鞋類商品。經現場檢查鑒定,發現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服裝共2367件,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運動鞋1282雙,涉案金額642萬元。
當事人行為違反了《商標法》第五十七條規定,侵犯了權利人注冊商標專用權,且涉嫌構成犯罪,通州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將案件移送司法機關。
寶應縣成鑫機電有限公司
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軸承
被罰24.77萬元
2023年3月7日,江蘇省寶應縣市場監管局依法對寶應縣成鑫機電有限公司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軸承行為作出行政處罰,責令當事人停止違法行為,沒收軸承3468盒,并處罰款24.77萬元。
2022年12月13日,寶應縣市場監管局現場檢查發現,涉嫌假冒“NSK”“SKF”“FAG”3個品牌的軸承,隨后對當事人立案展開調查。經查,當事人通過網上發布信息采購低價軸承,并加貼商標標識假冒上述3個品牌的產品,共計假冒“NSK”品牌的軸承2731盒、“SKF”品牌的軸承670盒、“FAG”品牌的軸承67盒,涉案貨值共計8.26萬元。當事人在經營場所內將假冒軸承與正品軸承分區擺放,以遠低于正品軸承的價格進行銷售。
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商標法》第五十七條的規定,侵犯了權利人的注冊商標專用權,寶應縣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
青島研起點教育培訓有限公司
利用格式合同條款侵害消費者權益
被罰3萬元
2022年10月10日,山東省萊西市市場監管局依法對青島研起點教育培訓有限公司利用格式合同條款侵害消費者權益的違法行為,作出罰款3萬元的行政處罰。
2022年7月14日,萊西市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根據消費者的投訴,對青島研起點教育培訓有限公司進行執法檢查,發現該公司與消費者簽訂的合同存在不公平格式條款。合同中:
“此費用一旦交付,不可退費,只可轉讓,轉讓必須告知甲方,須跟甲方簽訂轉讓合同”的條款排除了消費者依法變更和解除格式合同的權利;
“乙方入住后,需積極配合遵守甲方及當地政府的防疫防控……拒不配合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對乙方退宿不退錢處理。”“自習室說明:7、乙方必須服從機構管理,否則,機構有權對乙方退宿不退錢處理”“本協議內容乙方如有違反,違反第一次警告處理,違反第二次對乙方做退宿不退錢處理”,就違約金或損害賠償金超過法定數額或合理數額方面加重消費者的責任;
“乙方入住期間,甲方對乙方疾病、意外、個人財產等不承擔法律責任。”在造成消費者人身傷害、財產損失方面免除了經營者責任;“本協議一式兩份……合同期內雙方發生爭執,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侵犯消費者選擇管轄法院提起訴訟的權利;
在整本合同條款中,“違約責任,你有我無”,僅規定消費者違約責任,而對經營者違約責任只字不提,免除了經營者因違約依法應當承擔的違約責任。
經查,自2021年12月至2022年7月14日,當事人已與消費者簽訂格式合同246份,未利用格式合同條款獲利,沒有違法所得。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合同違法行為監督處理辦法》第九條、第十條、第十一條的規定,萊西市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
海量資訊、精準解讀,盡在新浪財經APP冷鏈服務業務聯系電話:13613841283

標簽:

冷鏈新聞
企業新聞
展會新聞
物流新聞
冷鏈加盟
冷鏈技術
冷鏈服務
冷鏈問答
網站首頁
冷鏈新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