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改革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見》,進一步推進農村假冒偽劣食品問題治理,強化農村食品重點問題整治,潛山市供銷合作社聯合社、潛山市市場監管局聯合印發《關于開展2021年潛山市農村食品安全經營規范店創建工作的通知》,現經過自愿申報、現場檢查、初審、抽查、復審、公示等程序,結合日常監管記錄和重點工作成效,共命名“潛山縣新供銷有限責任公司嶺頭直營店”等14家食品銷售單位為“潛山市農村食品安全經營規范店”,獲得表彰的單位將統一頒發“潛山市食品安全經營規范店”牌匾。
潛山市希望受到表彰的食品銷售單位珍惜榮譽,再接再厲,進一步強化“企業是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的責任意識,不斷提高農村地區食品銷售環節食品安全保障能力,滿足人民群眾日益提高的食品安全需求,同時要充分發揮示范引領作用,鞏固農村食品安全經營規范店創建成果,為帶動全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的提升做出積極貢獻。
通過創建活動的開展,將充分展示參與創建的潛山市農村食品銷售者科學的經營理念、良好的職業素養、規范的管理方式,進一步推動全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