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出臺冷鏈食品疫情防控十條措施
為了加強冷鏈食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保障全市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根據中、省防控工作要求,特就加強商洛市冷鏈食品購進、運輸、儲存、銷售、使用全鏈條管控,商洛市出臺十條防控管理措施。
一、嚴格索證索票管理。凡從商洛境外購進冷鏈食品的企業、單位和個人,必須索取供貨方經營資質證照、隨貨票據、檢驗檢疫合格證明等票證,購進進口冷鏈食品的還必須索取核酸檢測報告和每批次貨物消毒證明,建立購貨臺賬,留存所有票證。對來源不明、無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和貨物消毒證明的進口冷鏈食品一律不得購進。
二、嚴格報備報告管理。凡從市外購進進口冷鏈食品的經營企業、單位和個人,必須在食品入庫前24小時內向縣區市場監管部門報告備案,未經報備的一律不得銷售、使用。
三、嚴格核酸檢測管理。凡購進的進口冷鏈食品以及與進口冷鏈食品混裝運輸的其他食品,在入庫或銷售、使用前,一律要經市場監管和衛健部門核酸檢測,做到“一批次一檢測”。對全市所有冷庫現有庫存的進口冷鏈食品要全覆蓋進行病毒檢測。未經檢測取得陰性報告的一律不得銷售、使用。
四、嚴格從業人員核酸檢測。全市所有生產經營使用冷鏈食品的企業、單位和個人,必須建立儲存、運輸、搬運、銷售等環節直接接觸冷鏈食品的工作人員臺賬,詳細登記姓名、住址、聯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并經核酸檢測合格后方可上崗。今冬明春對所有直接接觸進口冷鏈食品的從業人員每周必須進行一次新冠病毒核酸檢測。
五、嚴格消毒消殺管理。實行“人物同查、人物同防”,由企業單位對承運進口冷鏈食品的運輸車輛、冷藏箱實行“一作業一消毒”,對外包裝實行“一批次一消毒”,未經消毒的食品不得入庫。對儲存、銷售進口冷鏈食品的場所、冷庫、器具以及餐飲服務場所實行“每日消毒”,外環境每兩周新冠病毒核酸檢測一次。建立消毒登記臺賬,以備監管部門查核。
六、嚴格分區分庫存儲管理。經營冷鏈食品的,應將進口冷鏈食品與其他冷鏈食品實行“分區儲存、分區銷售”,防止交叉污染。購進大宗進口冷鏈食品的,必須在當地代儲存企業冷庫周轉暫存,無安全隱患后方可銷售、使用。
七、嚴格實名制銷售管理。批發、銷售進口冷鏈食品的企業、單位和個人,均要建立銷售臺賬,詳細登記購買者姓名、聯系方式、食品名稱、數量、日期等信息。
八、加強從業人員防護。凡搬運、存儲、銷售等直接接觸冷鏈食品的人員,必須著工服、工帽,戴口罩、手套、勤消毒,自覺做好各項個人防護。
九、加強宣傳和群眾監督。各級各部門要通過各種方式,加大冷鏈食品疫情防控知識、監管措施宣傳。鼓勵廣大消費者和群眾對冷鏈食品從業者進行監督舉報,舉報電話:12315。
十、加強聯合執法監管。各級市場監管、商務、交通、衛健、公安等部門要加強聯合督查檢查和聯合懲戒力度。對違反冷鏈食品疫情防控管理規定和執行防控措施不力的要從嚴從快處理。
來源:商洛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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