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山法院:租用冷庫違規存放凍帶魚致豐臺房山傳播,4人獲刑
央視網消息:“京法網事”微信公眾號消息,9月27日,北京市房山區人民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并當庭宣判被告人楊某某等人及被告單位北京某商貿有限公司妨害傳染病防治一案,對被告人楊某某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被告單位北京某商貿有限公司判處罰金人民幣二十萬元,被告人王某某等三人判處有期徒刑各一年。
法院經審理查明,被告人楊某某承租了位于北京市房山區的北京某商貿有限公司冷庫及豐臺區西南郊果品冷庫的部分庫房。
2021年4月至11月,被告人楊某某先后自泰國等地進口凍帶魚存放于北京某商貿有限公司冷庫內。入庫前楊某某未向冷庫提交貨物核酸檢測、消毒證明等材料,也未對貨物及庫內貨架進行消毒。被告單位北京某商貿有限公司未對貨物產地進行核實,未查驗核酸檢測、消毒證明,且在日常消殺過程中未對庫房內環境及貨架進行消殺,未嚴格執行國產貨物與進口貨物分區存放的規定。
放國產和進口貨物,且西南郊果品冷庫不允許存放進口冷鏈食品的情況下,仍指使薛某某等人將進口標簽更換為購買的標有國產公司字樣的凍帶魚標簽,并將凍帶魚存放于西南郊果品冷庫。
2022年1至2月,本市房山區、豐
但未向冷庫提交貨物核酸檢測、消毒證明,也未對貨物及貨架進行消毒,且將進口冷鏈貨物與國產貨物存放在同一冷庫中并指使他人將進口標簽更換為國產標簽,拒絕執行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疾病預防控制機構依照傳染病防治法
被告人楊某某及被告單位北京某商貿有限公司的行為均已構成妨害傳染病防治罪,被告人王某某作為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被告人張某某、趙某某作為副總經理,均是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應依照妨害傳染病防治罪定罪處罰。
鑒于被告人到案后如實供述主要犯罪事實并認罪認罰,可依法從輕處罰。法院遂作出上述判決。
來源:央視網
冷鏈服務業務聯系電話:13613841283
標簽:
食品安全網 :https://www.food12331.com
上一篇:北京大興區市場監管局局長高增波“四不兩直”檢查冷庫工作
下一篇:北京醫用GSP認證醫藥冷庫的建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