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星冷鏈滬市主板IPO,董事長葉仙斌曾因涉嫌行賄被檢察院決定逮捕陪女友看演唱會男孩溺亡!拍照姿勢不吉利、名字詭異,女友被網暴
近日,浙江星星冷鏈集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星星冷鏈”)向滬市主板遞交了上市申請。銀柿財經記者注意到,星星冷鏈的實際控制人、也是現任董事長葉仙斌在2015年10月29日曾經因為涉嫌行賄罪被江門市人民檢察院依法決定逮捕。
上圖提及的廣東星星投資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星星控股”)正是星星冷鏈實際控制人葉仙斌、戚麗君控制的企業。截至招股書簽署日,星星控股持有星星冷鏈32.34%的股份,為星星冷鏈控股股東,葉仙斌和戚麗君夫婦間接和直接合計控制星星冷鏈50.34%的股份表決權,為星星冷鏈的實際控制人。
銀柿財經記者通過公開渠道并未查詢到2015年10月江門市人民檢察院對葉仙斌決定逮捕的案由。但在查詢過程中卻發現,葉仙斌在2012年時或曾卷入“鄭年勝挪用公款罪、受賄罪”一案。
中山法院網在2012年5月23日刊登了一則題為《佛山街道辦書記挪用公款1億受賄2510萬,砸200萬給成都情婦買車買房》的報道。
該報道顯示,當年5月21日,佛山市原禪城區祖廟街道黨工委書記鄭年勝受審,被指控挪用公款1億元、受賄2510萬元。
報道中提及“據檢方指控,2011年2月,時任佛山市禪城區祖廟街道黨工委書記的被告人鄭年勝,利用其職務上的便利,向廣東星星投資有限公司董事長葉仙斌許諾,可幫助其將季華路旁的‘順德公’地塊連片開發,并且提高該地塊的容積率。為此,2011年3月至5月,鄭年勝先后三次向葉仙斌索要共計900萬元好處費,葉仙斌按照鄭年勝的要求先后將錢匯入佛山圣帝之翡翠珠寶有限公司、曹園花及陳小云的賬戶。......公訴人認為,盡管鄭年勝對向葉某索賄900萬元存在諸多辯解,但葉某證實,鄭年勝向其承諾,幫助其將順德公地塊與周邊地塊連片開發,并提高容積率,其迫于鄭年勝的身份和影響力,向其行賄900萬元。葉的證言與鄭年勝的供述相互印證。”
公開資料顯示,中山商報由中山日報報業集團主辦,銀柿財經記者并未在中山商報數字報網站上查詢到中山法院網援引的這篇文章。而通過中國裁判文書網搜索“鄭年勝”顯示,2020年7月7日,中國裁判文書網發布了一則案號為(2019)粵刑申626號的《鄭年勝挪用公款、受賄申訴駁回通知書》。
該通知書顯示,鄭年勝因犯挪用公款罪、受賄罪一案,不服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2012)粵高法刑二終字第182號刑事判決而要求改判無罪,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依法駁回了鄭年勝的申訴。
在對鄭年勝申訴理由的具體評判中,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提到,“關于你是否索取鄭某茂賄款1200萬元、葉某斌賄款900萬元、劉某兵賄款160萬元的問題。經查,你歸案后多次詳細供認你向鄭某茂索賄1200萬元并借給南湖國旅公司后逐年收取利息,向葉某斌索取900萬元及向劉某兵索取160萬元并用于個人使用的經過,其中前兩起索賄事實更是你主動向辦案人員供認的。你也供認你協助鄭某茂及其經營的公司解決土地糾紛和招商引資,協助葉某斌提高其開發地塊的容積率和爭取政策優惠等事實。你的供述與證人鄭某茂、葉某斌、劉某兵等人的證言,銀行轉賬憑證等相關書證,查扣的贓款贓物等相關物證相互印證,足以證實。你申訴否認上述事實的意見和理由不僅與在案證據相矛盾,也缺乏合理性和基本邏輯,不能成立。”
不過,在中國裁判文書網上,銀柿財經記者并未查詢到案號為(2012)粵高法刑二終字第182號的刑事判決書。
星星冷鏈招股書顯示,葉仙斌自2009年6月至今,擔任星星控股執行董事;2017年7月至2018年8月,擔任星星冷鏈董事;2018年8月至今,擔任星星冷鏈董事長。
就葉仙斌2015年被江門市人民檢察院依法決定逮捕一事,銀柿財經記者采訪了資深投行人士王驥躍,其表示,檢察院決定逮捕并非判刑,不一定會對公司IPO構成障礙。的確,銀柿財經記者并未在公開渠道查詢到葉仙斌曾因此事受到過刑事處罰。
此外,銀柿財經記者查詢到,北方長龍新材料技術股份有限公司在創業板上市委今年第37次審議會議上因“發行人的實際控制人曾經在報告期外因行賄受到刑事處罰”而遭到委員們現場提問,但最終該公司通過了創業板上市委審議。
星星冷鏈能否成功闖關滬市主板,銀柿財經持續關注。
本文源自銀柿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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