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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市場監管局關于規范疫情防控期間住宿和餐飲等經營者價格行為的提醒告誡函

時間:2023-02-02 06:59:51來源:food欄目:餐飲美食新聞 閱讀:

 

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為維護疫情期間市場價格基本穩定,強化和規范住宿、餐飲等旅游經營者價格行為,防止各類價格違法行為發生、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海南省市場監管局8月11日對各有關經營者及相關單位提醒告誡如下:

一、加強價格自律,守法依規經營

相關組織者、經營者應當嚴格遵守《價格法》《海南省旅游條例》《明碼標價和禁止價格欺詐規定》,以及《市場監管總局關于查處哄抬價格違法行為的指導意見》(國市監競爭發〔2022〕60號)等法律、法規及政策,落實主體責任,守法依規經營,為消費者提供價格合理、質量合格的商品和服務,不得虛高價格,不得串通操縱旅游市場價格、哄抬價格。

二、強化明碼標價,公開透明經營

經營者應當按照規定明碼標價,銷售商品、提供服務應當標示商品和服務的名稱、價格和計價單位等信息,以及應當提示消費者注意的關鍵信息。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

三、規范折價減價,禁止價格欺詐

經營者不得進行價格欺詐。一是在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時進行價格比較的,標明的被比較價格信息應當真實準確。經營者未標明被比較價格的詳細信息的,被比較價格應當不高于該經營者在同一經營場所進行價格比較前七日內的最低成交價格;前七日內沒有交易的,應當不高于本次價格比較前最后一次交易價格;二是沒有合理理由,不得在折價、減價前臨時顯著提高標示價格并作為折價、減價計算基準;三是不得采用無依據或者無從比較的價格,作為折價、減價的計算基準或者被比較價格;四是不得通過虛假折價、減價或者價格比較等方式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五是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價格承諾。

四、及時化解糾紛,維護合法權益

落實經營者化解消費糾

市場監管執法部門將綜合運用提醒告誡、政策指導、誠信自律、行政處罰等手段,加強對住宿、餐飲服務價格行為監管。消費者如發現涉嫌價格違法的,請留存好相關證據,及時撥打12315或者12345舉報,市場監管部門將依法予以查處。

(來源:海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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