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唐:關于進一步規范我縣餐飲服務行業價格行為的提醒告誡函

關于進一步規范我縣餐飲服務行業明碼標價
行為的提醒告誡函
全縣各餐飲服務經營者:
為進一步規范餐飲服務行業價格行為,保護消費者和經營者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明碼標價和禁止價格欺詐規定》等法律法規,現就有關事項提醒告誡如下:
一、轄區內所有餐飲經營者應當以顯著方式進行明碼標價,明確標示價格所對應的商品的品名、價格、計價單位或者服務內容、服務標準、服務價格等情況。
二、明碼標價應當做到價格標示內容真實明確,字跡清晰, 標示醒目,并明確所標示的價格對應的商品與服務。價格變動應當及時調整。價格變動比較頻繁、時令性較強的菜品,應當在經營場所顯著位置標明當天的價格。
三、明碼標價要做到規范詳實。經營場所內或繳費地點醒目位置應當以標價簽(含電子標價簽)、價目表(冊)、商品實物或者模型展示、圖片展示以及其他有效形式進行明碼標價。明碼標價一律使用阿拉伯數字標明人民幣金額,以元為單位。計價單位應當使用法定計量單位(如克、千克、毫升、升等);如有“碗”“杯”等單位之分的應分別明確標示。
四、經營者必須提供與收費相符的服務;不得在明碼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要保障消費者的知情權,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采用電子系統點菜價格應與經營場所明碼標價價格一致,不得設置“隱形消費”。套餐服務應當標明套餐所含單品名稱及套餐價格。提供菜品加工服務的,應當標明計價辦法和收費標準。
五、餐飲服務經營者不得使用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標價內容及標價方式進行價格欺詐;經營者提供服務,實行先消費后結算的,除按照規定進行明碼標價外,還應當在結算前向消費者出具結算清單,列明所消費的服務項目、價格以及總收費金額等信息。
六、電話訂餐服務應當事先告知消費者品名、規格、計價單位和價格等。如需另收送餐服務費等費用的,應當一并告知消費者計價辦法和收費標準。通過第三方網絡交易平臺提供餐飲服務的經營者,應當在電子終端的服務主頁和單品詳情頁面進行明碼標價,標明商品的品名、價格、送餐費、包裝費等內容;給予優惠的,應當同時標明優惠方式。
即日起,各餐飲服務經營者要認真對照上述提醒告誡要求,積極開展自查整改,進一步規范自身價格行為。
市場監管部門將加大對價格市場的監督檢查和巡查工作,對經提醒告誡后仍不整改的違法行為,將依法從嚴、從重處理;對情節惡劣的典型案件,將予以公開曝光。
投訴舉報電話:19138199759-2345(12315)
高唐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3年8月7日
冷鏈服務業務聯系電話:13613841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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