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在港麗餐廳吃飯被收開瓶費 帶兩瓶酒收費100元

原標題:消費者在港麗餐廳吃飯被收開瓶費 帶兩瓶酒收費100元
消費者在港麗餐廳吃飯被收開瓶費帶兩瓶酒收費100元
“開瓶費”還在收,到底該誰管?
商務部發文禁收但無執法權 許多餐廳巧換名目變著花樣收取
來源:新聞晨報
晨報記者 徐妍斐
年末聚餐,市民宋先生帶了兩瓶紅酒去吃飯,結果遭遇已被禁數年的“開瓶費”。記者調查發現,雖然2014年國家多部門都發文禁止餐廳這一行為,但一些滬上餐廳仍“令行而禁不止”。
酒水收入對于餐廳的利潤很重要,因此許多餐廳對限制消費者自帶酒水的“開瓶費”難以割舍,巧換名目變著花樣收取。另一邊,雖然相關法規、文件已明確禁止收取開瓶費等行為,但由誰來執行這一規定仍是一筆糊涂賬。
自帶兩瓶酒收費100元
上周末,市民宋先生在徐家匯(10.720, 0.00, 0.00%)港匯廣場里的港麗餐廳請同事吃飯。因為一名同事說好要帶兩瓶紅酒過來給大伙助興,宋先生便在電話預訂座位時提了此事,對方表示要收取100元酒水服務費。
到達餐廳后,宋先生點菜時,餐廳服務人員又提醒,自帶酒水需要收100元費用。因為是年末聚餐,大家圖個高興,不想為了這筆費用和餐廳“扯皮”,宋先生便答應了下來。結賬時小票打出來,最后一行果然有著100元“酒水服務費”,而所有菜品、飲料加打包盒加起來1580元,小計1680元。
宋先生很疑惑,雖然名為“酒水服務費”,但這不就是以前說的開瓶費么?印象中多年前餐廳就已經不允許收取了。
昨天,記者致電港麗餐廳(港匯店),一名負責人也有些委屈:“一開始電話訂餐的時候,我們就說過自帶酒水要收100元,顧客是同意的。后來到店里點菜,服務員又提醒了一次,他也是同意的。我們菜單上明確寫著,謝絕自帶酒水,如果自帶酒水要收取100元費用,都是明示消費者的。而且自帶酒水我們也付出了服務,要提供酒杯和醒酒器。”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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