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疫情防控工作,堅決阻斷疫情傳播渠道,切實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嚴厲打擊各類違法行為,張掖市市場監管部門從嚴從快查處了一批違法案件,現公開曝光7起典型案例。
★案例1★
2021年10月28日,張掖市市場監管局在疫情防控巡查中發現,甘州區西環路周老大蔬菜店未按照《張掖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戰時指揮部辦公室關于部分非生活必需品經營場所暫停營業的通告》的規定,在10月26日至28日期間,繼續從事經營活動。執法人員現場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營業,市市場監管局對當事人違反疫情防控停業規定擅自營業行為擬給予20000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2★
2021年10月27日,張掖市市區兩級市場監管部門在聯合巡查中發現,甘州區燕沐生鮮店(成海燕)未按照《張掖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戰時指揮部辦公室關于部分非生活必需品經營場所暫停營業的通告》的規定,在10月24日至27日期間,繼續從事食品經營活動。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相關規定,甘州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營業,擬作出罰款20000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3★
2021年10月28日,甘州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在疫情防控巡查時發現,當事人王興龍未按照《張掖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戰時指揮部辦公室關于部分非生活必需品經營場所暫停營業的通告》的規定,在10月24日至28日期間,繼續從事食品經營活動且未依法取得營業執照,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和《無證無照經營查處辦法》相關規定,甘州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營業,并擬作出沒收違法所得6884元、罰款24000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4★
在疫情防控期間,甘州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對轄區內零售藥店使用“四類”藥品銷售APP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時發現。張掖惠仁堂藥業連鎖有限責任公司德和園店、甘肅德生堂醫藥科技集團張掖有限公司八店、十五店3家藥店銷售“四類”藥品,未在甘肅省購買四類藥品實名登記系統進行登記。其行為違反了甘州區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領導小組關于疫情防控的相關規定,甘州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3家當事人的違法行為立案查處。
★案例5★
2021年10月27日,臨澤縣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對臨澤縣青青鮮園商貿有限公司進行市場檢查時發現,當事人在疫情防控期間銷售的4種蔬菜涉嫌購銷差率不符合疫情期間價格政策,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相關規定,臨澤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責令當事人立即改正違法行為,擬給予罰款50000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6★
2021年10月24日,高臺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在疫情防控市場巡查中發現,高臺縣惠樂家便利店在其超市內貨架擺放待銷售的鄉里娃曬醋、天車香辣醬等35種270瓶(袋、盒)預包裝食品已經超過保質期或被當事人標注了虛假生產日期。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相關規定。高臺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對當事人擬作出罰款90000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7★
在疫情防控期間,山丹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市執法人員對山丹縣浙寧美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山丹縣馬可波羅尚品酒店、山丹縣世博假日精品酒店等8家酒店進行檢查時發現,當事人未對隔離房間住宿及銷售商品進行明碼標價。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相關規定。山丹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責令8家當事人立即改正價格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