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致全市冷鏈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告知書

近期,國內多地聚集性疫情均與進口冷鏈食品有關。根據當前進口冷鏈食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特殊形勢,為進一步夯實我市食品生產經營單位主體責任,切實做好我市常態化疫情精準防控工作,現就有關事項告知如下:
一、嚴格報備管理。即日起,各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在購入進口冷鏈食品時,必須于食品到達24小時前,向本轄區市場監管所進行備案,對已進入我市的進口冷鏈食品,對食品、外包裝及外環境進行集中采樣核酸檢測,在取得其核酸檢測證明、外包裝消殺證明以及海關檢驗檢疫等證明后,方可進行儲存、銷售、加工,凡不能提供證明的,一律不準儲存、銷售、加工和上市銷售。
二、嚴格全程追溯。生產經營環節必須嚴格落實食品進貨查驗和索證索票等追溯管理制度,實行專柜銷售,不得與其它食品混存混賣。消費者實名登記或掃碼支付銷售,確保全程來源可查、去向可追。
三、嚴格防疫消殺和人員防護。進口冷鏈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嚴格按照《延安市生產經營環節進口冷鏈食品預防性全面消毒工作方案》,做好食品存放轉運區域、運輸工具、貨物外包裝及其他相關用品用具的清潔和消毒,強化風險排查和環境整治。
各冷鏈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必須按要求落實本單位從業人員佩戴口罩、手套,注意手部衛生等個人防護措施。對進口凍品、外環境、冷鏈食品相關從業人員(運輸、搬運、銷售等工作人員)每周進行一次核酸檢測。
四、嚴格應檢盡檢。進口冷鏈食品運輸、貯存、加工分裝、經營銷售各環節涉及的單位和個人必須建立從業人員實名制管理臺賬,主動配合開展相關環境、食品、人員“應檢盡檢”核酸檢測,確保第一時間排查發現疫情風險、第一時間管控處置疫情風險。
五、嚴格消費防控。各食品生產經營單位要夯實疫情防控企業主體責任,嚴格規范加工制作程序,從嚴落實食品加工及經營場所的日常通風消殺和食品原材料儲存要求。各餐飲經營單位要積極引導就餐顧客推行分餐公筷,倡導文明用餐行為。
延安市市場監管局將不定期對全市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常態防控措施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冷鏈食品來源不明、未按要求落實常態化防控措施的依法進行查處,并嚴肅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延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0年12月7日
來源:延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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