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將重點支持冷鏈物流體系建設/進口非冷鏈物品不再“做核酸”
資訊一
海南將從8方面推進現代冷鏈物流體系建設
7月14日,海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與中國農業發展銀行海南省分行聯合下發了《關于推進現代冷鏈物流體系建設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指出,雙方將共同推進海南現代冷鏈物流體系建設,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將提供綜合授信(全國共1200億元),支持省內符合條件的基礎性、公共性重大冷鏈物流項目建設,示范帶動社會資本加大投入力度。
《通知》提出,海南將重點支持8大領域冷鏈物流建設。一是國家骨干冷鏈物流基地建設,二是產銷冷鏈集配中心,三是支持冷鏈設施智能化綠色化改造提升,四是支持冷鏈物流新業態新模式發展,五是支持骨干冷鏈物流企業培育,六是重點支持農產品現代流通網絡建設,七是重點支持交通物流發展,八是重點支持縣域商業體系建設。
按照目標,在“十四五”期間,海南將聚焦海南省冷鏈物流發展重點領域、重點工程和重點項目,培育一批具有較強國際競爭力的綜合性龍頭企業,提升海南冷鏈物流標準化、智慧化、綠色化水平。
資訊二
常溫下新冠病毒在大部分物品表面1天內失活
7月12日,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綜合組日前印發《關于進一步優化進口物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聯防聯控機制應當嚴格按照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相關文件要求落實進口非冷鏈物品疫情防控措施,不準自行出臺進口非冷鏈物品加嚴管控措施。
通知指出,進口非冷鏈物品指運輸溫度在10℃以上的進口物品。最新研究結果顯示,常溫條件下新冠病毒在大部分物品表面存活時間短,1天內全部失活。
通知要求,對進口非冷鏈物品實施分級分類管理。
針對優化完善進口冷鏈食品疫情防控措施,通知明確海關持續加強源頭管控,對檢出核酸陽性的進口冷鏈食品,按照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規定進行分級分類處置。對相關境外食品生產企業不采取暫停進口申報的緊急預防性措施。
資訊三
進一步優化完善進口冷鏈食品口岸疫情防控
7月8日海關總署發布《關于進一步優化完善進口冷鏈食品口岸疫情防控措施的公告》指出,為做好進口冷鏈食品口岸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產業鏈供應鏈安全,海關總署決定進一步優化完善進口冷鏈食品口岸疫情防控措施。
公告指出,海關對進口冷鏈食品開展新冠病毒核酸監測檢測,根據檢測結果依法對輸出國家(地區)的防范污染措施進行檢查、調查,確認出口國家(地區)安全管理體系和安全狀況是否持續符合中國進口要求,對存在問題的境外食品生產企業,依據相關法律法規采取限期整改、暫停進口、撤銷注冊等措施。
對檢出新冠病毒核酸陽性的進口冷鏈食品,按照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印發指南有關規定,進行分級分類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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