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運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四次會議決議公告

證券代碼:001228 證券簡稱:永泰運 公告編號:2023-002
永泰運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屆董事會第四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董事會會議召開情況
永泰運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四次會議于2023年1月6日在公司六樓會議室以現場結合通訊的方式召開,董事傅佳琦先生、楊華軍先生、王曉萍女士、陳呂軍先生以通訊表決方式參加了會議。會議通知以專人送達、電子郵件相結合的方式已于2022年12月 26日向各位董事發出,本次會議應出席董事7名,實際出席董事7名。本次會議由董事長陳永夫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監事會主席及高管列席了會議。本次會議的召集、召開符合《公司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
二、董事會會議審議情況
經與會董事審議,形成了如下決議:
1、審議通過了《關于申請銀行授信額度的議案》
公司董事會認為:公司目前經營狀況良好,本次申請銀行綜合授信額度旨在增加公司資金靈活性,儲備可用資金額度,將有助于支持公司業務拓展,保障公司穩定、可持續發展。同意公司向上海浦東發展銀行寧波北侖支行申請不超過人民幣2億元或等值外幣的綜合授信額度,授權董事長陳永夫先生及其指定的授權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額度內代表公司辦理相關手續并簽署一切授信有關的合同、協議等文件。授權期限自本次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一年內。
表決結果:同意票7票,反對票0票,棄權票0票。
具體內容詳見同日刊登于《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日報》、《經濟參考報》及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上的《關于申請銀行授信額度的公告》(公告編號:2023-003)。
2、審議通過了《關于聘任董事會秘書的議案》
經公司董事長、總經理陳永夫先生提名,并經董事會提名委員會審查通過,公司董事會同意聘任韓德功先生為董事會秘書,任期自本次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至第二屆董事會任期屆滿之日止。韓德功先生已取得由深圳證券交易所頒發的董事會秘書任職資格證書。
公司獨立董事就該事項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
表決結果:同意票7票,反對票0票,棄權票0票。
具體內容詳見同日刊登于《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日報》、《經濟參考報》及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上的《關于財務總監兼董事會秘書辭職暨聘任董事會秘書、財務總監的公告》(公告編號:2023-004)、《永泰運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關于第二屆董事會第四次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3、審議通過了《關于聘任財務總監的議案》
經公司董事長、總經理陳永夫先生提名,并經董事會提名委員會審查通過,公司董事會同意聘任夏俊清先生為財務總監,任期自本次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至第二屆董事會任期屆滿之日止。
公司獨立董事就該事項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
表決結果:同意票7票,反對票0票,棄權票0票。
具體內容詳見同日刊登于《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日報》、《經濟參考報》及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上的《關于財務總監兼董事會秘書辭職暨聘任董事會秘書、財務總監的公告》(公告編號:2023-004)、《永泰運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關于第二屆董事會第四次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三、備查文件
1、《永泰運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四次會議決議》;
2、《永泰運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關于第二屆董事會第四次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特此公告。
永泰運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3年1月7日
證券代碼:001228 證券簡稱:永泰運 公告編號:2023-004
永泰運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財務總監兼董事會秘書辭職
暨聘任董事會秘書、財務總監的公告
■
一、財務總監兼董事會秘書辭職情況
永泰運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董事會于近日收到公司財務總監兼董事會秘書劉志毅先生遞交的書面辭職報告。劉志毅先生因個人原因,申請辭去公司財務總監兼董事會秘書職務,辭職后不在公司及子公司任職。劉志毅先生擔任公司財務總監兼董事會秘書期間恪盡職守、勤勉盡責,在推動公司首發上市工作、公司信息披露、投資者關系管理、規范運作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公司董事會對劉志毅先生在任職期間所做的工作及貢獻表示衷心感謝!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主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關規定,劉志毅先生的辭職報告自送達公司董事會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日,劉志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不存在股份鎖定承諾。劉志毅先生辭職不會影響公司的正常生產經營,不會影響相關工作的正常進行。
二、聘任情況
根據《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公司于2023年1月6日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聘任董事會秘書的議案》及《關于聘任財務總監的議案》,經公司董事長、總經理陳永夫先生提名,并經董事會提名委員會審查通過,公司董事會同意聘任韓德功先生(簡歷附后)為董事會秘書;夏俊清先生(簡歷附后)為財務總監。任期自本次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至第二屆董事會任期屆滿之日止。
截至目前,韓德功先生和夏俊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韓德功先生已取得由深圳證券交易所頒發的董事會秘書任職資格證書。
上述人員具備與其行使職權相適應的任職條件,熟悉履職相關的法律法規、具備與崗位要求相適應的職業操守、具備相應的履職能力。與公司現任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實際控制人之間無關聯關系,其任職資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公司章程》等有關規定。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所規定的的不適合擔任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的情形,未受過中國證監會及其他有關部門的處罰和證券交易所的懲戒,非失信被執行人。
公司獨立董事對本次事項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同日刊登于《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日報》、《經濟參考報》及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上的《永泰運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關于第二屆董事會第四次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三、董事會秘書聯系方式
聯系地址:浙江省寧波市鄞州區河清北路299號匯盈大廈6樓
辦公電話:0574-27661599
傳真:0574-87730966
電子郵件:IR@yongtaitrans.com
四、備查文件
1、辭職報告;
2、《永泰運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四次會議決議》;
3、《永泰運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關于第二屆董事會第四次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特此公告。
永泰運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3年1月7日
董事會秘書簡歷
韓德功先生:男,中國國籍,無境外永久居留權,1989年7月出生,碩士研究生學歷。曾任職于寧波金田銅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寧波市天普橡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鎮洋發展股份有限公司。
近五年從業經歷如下:2017年1月至2018年9月,擔任寧波金田銅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證券專員;2018年9月至2020年2月,擔任寧波市天普橡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證券事務代表;2020年2月至2022年11月,擔任浙江鎮洋發展股份有限公司證券與法律事務部負責人。
韓德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與其他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東、實際控制人之間無關聯關系。韓德功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條規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國證監會采取證券市場禁入措施;(3)被證券交易所公開認定為不適合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4)最近三年內受到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5)最近三年內受到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或者三次以上通報批評;(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者涉嫌違法違規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未受到過中國證監會及其他有關部門的處罰或證券交易所紀律處分。
經在最高人民法院網站失信被執行人目錄查詢,韓德功先生不屬于“失信被執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定要求的任職條件。
財務總監簡歷
夏俊清先生:男,中國國籍,無境外永久居留權,1970年4月出生,碩士研究生學歷。曾任職于華潤萬家有限公司、煙臺港集裝箱碼頭有限公司、天津港海豐保稅物流有限公司、北京豐樹華新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近五年從業經歷如下:2017年1月至2022年3月,擔任天津港海豐保稅物流有限公司財務總監、北京豐樹華新管理咨詢有限公司投資總監。
夏俊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與其他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東、實際控制人之間無關聯關系。夏俊清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條規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國證監會采取證券市場禁入措施;(3)被證券交易所公開認定為不適合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4)最近三年內受到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5)最近三年內受到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或者三次以上通報批評;(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者涉嫌違法違規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未受到過中國證監會及其他有關部門的處罰或證券交易所紀律處分。
經在最高人民法院網站失信被執行人目錄查詢,夏俊清先生不屬于“失信被執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定要求的任職條件。
證券代碼:001228 證券簡稱:永泰運 公告編號:2023-003
永泰運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申請銀行授信額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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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泰運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3年1月6日召開了第二屆董事會第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申請銀行授信額度的議案》,同意公司向上海浦東發展銀行寧波北侖支行申請不超過人民幣2億元或等值外幣的綜合授信額度。現將相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本次授信的基本情況
為滿足公司經營及更好地保障公司未來業務發展的資金需求,綜合考慮各借款銀行的業務情況,董事會同意公司向上海浦東發展銀行寧波北侖支行申請合計不超過人民幣2億元或等值外幣的綜合授信額度。
以上授信額度不等于公司的實際融資金額,實際融資金額以授信額度內公司與銀行實際發生的融資金額為準,具體融資金額將視公司運營資金的實際需求來確定。本次事項屬于公司董事會審批權限,無需提交股東大會批準,公司本次向銀行申請授信額度的授權期限為自本次董事會批準之日起一年。在以上授信期限內,額度可分多次循環使用。
在上述授信額度及期限內,公司將授權董事長陳永夫先生及其指定的授權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額度內代表公司辦理相關手續并簽署一切授信有關的合同、協議等文件。
二、備查文件
1、《永泰運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四次會議決議》。
特此公告。
永泰運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3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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