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對存儲進口冷鏈食品實施專庫專區管理的通告

本溪市統籌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指揮部
本疫防經發指〔2020〕6號
專庫專區管理的通告
為有效防范新冠肺炎疫情通過進口冷鏈食品輸入風險,保障群眾健康安全,市指揮部研究決定,對全市貯存進口冷鏈食品實行首站定點冷庫管理。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一、本溪市確定首站定點冷庫 1 處,設置在本溪冷鏈物流有限公司;地址:本溪市平山區九水街南興路57號本溪冷鏈物流有限公司。
二、首站定點冷庫實施專庫存儲、專區管理,進口冷鏈食品的存儲、裝卸、搬運要與其他貨物完全隔離。
三、全市非首站定點冷庫的第三方冷庫和食品生產經營單位自建冷庫,不得擅自存儲、裝卸、搬運流入我市的進口冷鏈食品。
四、全面清理首站定點冷庫,對首站定點冷庫中的原有庫存產品,設立專庫,做到“件件檢測、件件消毒”。對冷庫環境進行全面消毒,杜絕存量風險隱患,防止發生疫情傳播和交叉污染。
五、進口冷鏈食品在進入首站定點冷庫存儲時,必須做到批批檢測、件件消毒,并將入境貨物檢驗檢疫合格證明、核酸檢測合格證明、消毒證明錄入遼寧省冷鏈食品溯源信息系統,否則不得入庫存儲。
六、進口冷鏈食品出庫需查驗入境貨物檢驗檢疫合格證明、核酸檢測合格證明、消毒證明及食品溯源信息,證明不全及未錄入溯源系統的不得出庫。
七、嚴禁運輸車輛倒箱過車運輸無外包裝消毒證明的進口冷鏈食品,進口冷鏈食品運輸中不得混裝其他貨物;運輸企業及人員在進口冷鏈食品運輸過程中不得擅自開箱,不得隨意打開包裝直接接觸產品。
八、進口冷鏈食品生產經營者和第三方冷庫要認真執行《冷鏈食品生產經營新冠病毒防控技術指南》和《冷鏈食品生產經營過程新冠病毒防控消毒技術指南》有關要求,切實落實好重點人群新冠病毒核酸檢測等疫情防控主體責任。著力改善環境衛生條件,嚴格履行進貨查驗、食品安全自查、溫度控制、追溯管理、人員管理等職責。冷鏈食品各環節從業人員應按要求做好個人防護,落實疫情防控要求,做好自我健康監測管理。
九、對于違反相關規定的單位,將依法予以查處,對相關進口冷鏈食品和冷庫予以查封。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請廣大市民積極監督,一旦發現違反上述規定行為,請撥打監督舉報電話:12315。
特此通告。
本溪市統籌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指揮部
2020年12月23日
冷鏈服務業務聯系電話:13613841283

標簽:
食品安全網 :https://www.food12331.com
上一篇:本溪冷鏈進口食品防疫“首站”應急建設(改造)項目(環境部分)公開招標公告
下一篇:冷鏈食品重要提醒!一定要看!

冷鏈新聞
企業新聞
展會新聞
物流新聞
冷鏈加盟
冷鏈技術
冷鏈服務
冷鏈問答
網站首頁
冷鏈新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