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2-26 02:12
貪圖價格便宜,不顧群眾的身體健康安全,購買工業鹽加工銷售豆腐皮。近日,經河南省安陽市殷都區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以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判處被告人孫光有期徒刑六個月,并處罰金5000元。
2016年12月6日,安陽市鹽業局執法人員對殷都區內的飲食門店進行例行檢查,當檢查至戚家莊村孫光經營的豆腐皮加工店時,發現該店正在使用違法購進的工業鹽加工豆腐皮,當場將還未使用的工業鹽扣押。
證據面前,孫光承認,為減少成本,增加銷量,讓豆腐皮的口感和味道更能吸引人,他于7月11日在鋼三路和戚東路路口從一名騎電動三輪車的男子手中購進三包150公斤重的工業鹽,用來制作豆腐皮,并賣給附近的群眾食用。
案發后,孫光對自己貪圖小便宜使用工業鹽的行為認罪悔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