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4日,土耳其政府發布了關于部分農產品出口的法規(2022/2),對原農產品出口法規(2022/1)進行修訂,自即日起生效。該規定擴大了對土耳其農業和林業部(MinAF)授權,從原限制20種農產品的出口擴大到37種,禁止在指定時間內出口特定產品以減少國內食品通脹。根據該法規第3(c)條,MinAF有權允許、登記或限制全部或部分數量的下列農產品的出口:牛肉、羊肉、雞蛋、豌豆、土豆、西紅柿、洋蔥、大蒜、黃瓜、豆類、橄欖、茄子、青椒、扁豆、橄欖油、葵花籽油、禽肉、雞蛋和黃油等。
土耳其擴大授權農業部對出口農產品限制
2022年3月4日,土耳其政府發布了關于部分農產品出口的法規(2022/2),對原農產品出口法規(2022/1)進行修訂,自即日起生效。該規定擴大了對土耳其農業和林業部(MinAF)授權,從原限制20種農產品的出口擴大到37種,禁止在指定時間內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