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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經營超過保質期的食品 上海高島屋百貨被罰10萬

  食品伙伴網訊 據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消息,2月24日,上海高島屋百貨有限公司因涉嫌經營超過保質期的食品,被上海市長寧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沒收違法所得178.4元、罰款10萬元。  據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2021 年9 月2

  食品伙伴網訊 據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消息,2月24日,上海高島屋百貨有限公司因涉嫌經營超過保質期的食品,被上海市長寧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沒收違法所得178.4元、罰款10萬元。

  據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2021 年9 月29 日,執法人員在執法檢查時發現當事人涉嫌經營超過保質期的預包裝食品潮汕牛肉丸和潮汕香菇貢丸。當事人的上述行為,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十)項的規定,為進一步查明案情,于2021 年10 月14 日對當事人進行立案調查。

 

  經查,當事人在經營由汕頭市潮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生產、上海瑪哈念食品有限公司供應的規格為150g 的預包裝食品(潮汕牛肉丸、潮汕香菇貢丸等產品)活動中,存在以下事實:

 

  當事人于2020 年12 月8 日購入潮汕牛肉丸40 包,采購單價為人民幣16.66 元/包(含稅),并以人民幣23.80 元/包(含稅)的標價對外銷售。該食品的外包裝標簽標明:“生產日期:2020年12 月01 日,貯存條件:0-4℃ 冷藏保存,保質期:60 天”,于2021 年1 月30 日保質期屆滿,自2021 年1 月31 日起超過其保質期限。當事人未按規定的要求及時進行清理、處理,仍繼續對外進行銷售。截至2021 年9 月29 日案發,當事人共銷售上述涉案批次的食品13 包,尚有庫存27 包,其中2021 年1月31 日至2021 年9 月29 日期間銷售5 包,取得銷售金額為人民幣119.00 元。

 

  當事人于2021 年2 月8 日購入潮汕香菇貢丸20 包,采購單價為人民幣13.86 元/包(含稅),并以人民幣19.80 元/包(含稅)的標價對外銷售。該食品的外包裝標簽標明:“生產日期:2021 年1 月30 日,貯存條件:0-4℃ 冷藏保存,保質期:60天”,于2021 年3 月31 日保質期屆滿,自2021 年4 月1 日起超過其保質期限。當事人未按規定的要求及時進行清理、處理,仍繼續對外進行銷售。截至2021 年9 月29 日案發,當事人共銷售上述涉案批次的食品5 包,尚有庫存15 包,其中2021 年4月1 日至2021 年9 月29 日期間銷售3 包,取得銷售金額為人民幣59.40 元。

 

  綜上,當事人銷售上述超過保質期的潮汕牛肉丸、潮汕香菇貢丸,合計銷售金額為人民幣178.40 元。經查證,當事人違法經營的涉案食品貨值金額為人民幣1,118.00 元,違法所得為人民幣178.40 元。

 

  當事人銷售超過保質期的潮汕牛肉丸和潮汕香菇貢丸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十)項“禁止生產經營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十)標注虛假生產日期、保質期或者超過保質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的規定,構成了經營超過保質期的食品的違法行為。依據相關規定,上海市長寧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做出沒收違法所得178.4元并罰款10萬元的處罰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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