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6-28 07:06
案例一??洛陽市洛寧縣某幼兒園未按規定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責任案
2023年11月6日,南陽市淅川縣市場監管局依法對某小學開展校園食品安全專項檢查,發現該校學生食堂中存放的面粉、大豆油、大米未按規定履行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執法人員當場下達《責令改正通知書》,并給予警告的行政處罰。2023年11月20日,執法人員對該校責令改正情況進行復查,發現該校仍未改正上述違法行為。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條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之規定,2023年12月11日,淅川縣市場監管局依法責令當事人改正上述違法行為,并作出罰款5000元的行政處罰。
2024年2月27日,開封市杞縣市場監管局依法對某學校開展校園食品安全專項檢查,發現該學校學生食堂未按規定對食品成品留樣,執法人員當場下達《責令改正通知書》,并給予警告的行政處罰。2024年3月7日,執法人員對該校責令改正情況進行復查,發現該校仍未按規定留樣。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學校食品安全與營養健康管理規定》第四十條第一款的規定,依據《學校食品安全與營養健康管理規定》第五十六條之規定,2024年3月28日,杞縣市場監管局依法責令當事人改正上述違法行為,并作出罰款2萬元的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