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南省人民政府發布《河南省禁止和限制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名錄》(以下簡稱《名錄》)。《名錄》中明確,一次性發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簽、一次性塑料吸管等11類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被禁止或限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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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1日起施行的《河南省禁止和限制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規定》第三條明確規定“禁止、限制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實行名錄管理”,此次發布的《名錄》即為該規定的配套文件。
《名錄》第七條明確
縣級以上城市的城市建成區的商場、超市、 藥店、書店、 餐飲打包外賣服務、展會活動等,禁止提供使用用于盛裝及攜提物品的不可降解塑料購物袋,不包括基于衛生及食品安全目的,用于盛裝散裝生鮮食品、熟食、面食等商品的塑料預包裝袋、連卷袋、保鮮袋等。
《名錄》第八條明確
縣級以上城市的城市建成區、景區景點的餐飲堂食服務,禁止提供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刀、叉、勺,不包括預包裝食品使用的一次性塑料餐具。
另外,《名錄》第三條明確
全省范圍內禁止生產、銷售用泡沫塑料制成的一次性塑料餐具,即平時所說的EPS發泡餐盒。
河南省禁止和限制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名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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