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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

地溝油之困不是一個技術問題

2011-09-20 11:43

發布時間:2011年09月19日 來源:中國經濟網  上周,公安部指揮破獲了地溝油生產銷售的犯罪案件,震驚全國。其涉及范圍之廣,

發布時間:2011年09月19日?? 來源:中國經濟網

  上周,公安部指揮破獲了地溝油生產銷售的犯罪案件,震驚全國。其涉及范圍之廣,生產規模之大,出乎人們的想象。工業化的生產活動為什么長期存在?當地食品監管部門為什么沒有履行自己的監管責任?

  我國食品安全法明確規定,制定食品安全標準,應當以保障公眾身體健康為宗旨,食品安全標準應當包括產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農藥殘留、獸藥殘留,重金屬、污染物以及其他危害人體健康物質的限量規定,為什么含有致癌物質的地溝油在技術監督檢驗部門的檢測中被認定為“合格品”呢?大規模生產地溝油企業所在地的質量監督、工商行政管理和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是否履行了自己法定的職責呢?

  地溝油事件折射出我國食品監管千瘡百孔。如果不盡快改革我國的食品監管體制,那么,消費者將處于無人保護的危險狀態。前些年為了加強技術監督檢驗部門的監管力度,實行了“垂直管理”的體制改革,現在看來,這樣的改革非但沒有解決食品監管中出現的地方保護主義現象,反而出現了執法權力與監管義務不對稱的問題。質量監督檢疫部門享有執法權力,但是,卻沒有相應的監管義務。食品安全法賦予了質量監督檢驗檢疫部門行政執法權,然而卻沒有相應的法定監管義務。這就導致食品監管部門工作人員在監管活動中“睜一只眼閉一只眼”的原因所在。

  因此,不加大食品監管部門的法律責任,不可能從根本上解決我國食品安全問題。地溝油測試出我國食品監管體系的漏洞,也暴露出我國食品監管法律中存在的深層次問題。部分論者希望借鑒他國經驗,譬如由專業公司收購地溝油提煉為航空燃料,或由政府建立專門的生產經營機構,統一回收地溝油進行資源的再利用等等。坦率地說,這些建議在我國缺乏可行性,因為地溝油的問題根本不是一個技術問題,而是一個食品安全監管問題;根本不是一個資源的再利用問題,而是一個權利義務不平衡的問題。只有強化食品安全監管人員的責任,才能最終確保食品安全。

  (作者為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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